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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都为基金,共同称为所有基金类型)
截至2024年1月12日的补充说明,适用于当前有效的所有基金类型附加信息声明(SAI)
本补充文件提供了超出其中包含的信息的新信息和额外信息,
SAI应与SAI一并阅读。
以下段落被添加到“基金的管理”部分,紧接在官员表格之后。
董事会领导结构
董事会主席Walter W. Bettinger II是CSC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成员,并且是根据1940年法案定义的Trust的相关人员。董事会由超多数(78%)的受托人组成,这些受托人不是Trust的相关人员(即独立受托人)。董事会有三个主要委员会:审计、合规与估值委员会;治理委员会;和投资监督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由一名独立受托人担任主席,当前每个委员会仅由独立受托人组成。委员会主席主持委员会会议,参与制定会议议程,并与管理层协调,充当独立受托人与管理层之间的联络员,处理与每个委员会在其董事会批准的章程中规定的职责相关的事务。独立受托人定期在没有管理层的情况下举行执行会议。尽管董事会没有单一的主导独立受托人,但治理委员会的主席领导独立受托人召开执行会议,并协调独立受托人对管理层的回复。董事会已确定这一领导结构是适合Trust的特定特征和情况。董事会在考虑了Trust独立受托人占董事会超多数这一事实、委员会主席是独立受托人、董事会监督的所有基金类型(及类别)的数量以及董事会的总受托人数等因素后做出此决定。
请保留此补充文件以备将来参考
REG123399-00 (01/24)
0029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