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授权委托书
谨此声明,以下签署人特此委任C. David Watson、Dawn Phillips和Tracy L. Whitman每一人,或任一人单独行事,并拥有完整的替代和再替代权,作为委托人的真实合法代理人(以下所称的“代理人”),拥有完整权力代表委托人,并以委托人的名义、地点和身份,以任何和所有的身份,进行以下事务:
1. 准备、签署并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一份ID表格,包括对此的修订,以及任何必要或适当的文件,以获取代码和密码,允许委托人向SEC进行电子申报,根据代理人认为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条或第16条下要求或认为明智的报告。
2. 准备、签署并提交给SEC,reynolds consumer products的股份公司(“公司”)和/或任何国家证券交易所该公司的证券上市的任何和所有报告(包括任何修订),受托人在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6条或其下任何规则或法规的要求提交给SEC,或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144条的规则(“规则144”),就公司的任何证券,包括表格3、4和5,附表13D和13G,以及表格144;
3.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并代表委托人,获取有关公司股权证券交易的信息,来自任何第三方,包括公司及任何经纪人、经销商、员工福利计划管理员和信托人,委托人特此授权任何此类第三方向代理人披露任何此类信息。
本人予以认可:
1. 本授权书授权代理人,但不要求代理人自行验证其提供给代理人的信息,并自行决定代理人的行事自由;
2. 代理人依据本授权书为签名人准备或执行的任何文件将采取适当的形式并包含适当的信息,代理人在行事自由时自行决定;
3. 公司或代理人均不对签名人遵守交易法第13节或第16节或规则144的要求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签名人未能遵守这些要求而承担任何责任,或对签名人根据交易法第16(b)条款的利润返还承担任何责任;并且
4. 本授权书并不免除签名人遵守其在交易法第13节或第16节或规则144下的义务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遵守交易法第13节或第16节或规则144下的报告要求。
签署人通过此授权书向受托人授予充分的权力和权限,以便对前述事项做出一切必需、必要或明智的行为和事项,这些行为和事项与签署人本人一样,对于任何目的都是完全的,同时确认和批准受托人或其替代人将根据本授权书的授权开展或引起的所有合法行为。
本授权书在签署人不再因公司证券持有和交易而需要提交4或5表格、13D或13G计划或144表格,除非签署人在一份签署的写作中通知受托人之前撤销,否则将继续完全有效。本授权书撤销与本授权书主题有关的所有先前的授权书。
鉴此,签名人已于2024年1月15日执行该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