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及交易所
華盛頓,D.C. 20549
表單
目前 報告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 13 或 15(d) 條款
證券交易所法案1934年
報告日期(最早事件發生日期):
(依憑章程所規定之註冊名稱)
(州或其他管轄區) 成立地點) |
(證券交易所文件編號) 檔案號碼) |
(美國國稅局雇主識別號碼) 識別號碼) |
(地址) 主要行政辦事處及郵政編碼)
申請人的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前名稱或前地址,如自上一份報告以來已更改)
若表格8-k的申報旨在同時滿足報告人於下列任何一項條款下的申報義務時(請參閱 A.2. 一般指示),請在下方適當方塊內打勾:
根據證券法第425條要求的書面通訊(17 CFR第230.425條) | ||
根據交易所法第14a-12條規定(17 CFR 240.14a-12),徵詢資料 | ||
根據交易所法第14d-2(b)條規定(17 CFR 240.14d-2(b)),開始前通訊 | ||
根據交易所法第13e-4(c)條規定(17 CFR 240.13e-4(c)),開始前通訊 |
根據該法案第12(b)條紀錄的證券:
每個類別的標題 | 交易標誌 | 在哪個交易所上市的名字 | ||
標示 勾選是否符合1933年證券法第405條(17 CFR §230.405)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20.2條(17 CFR §240.1.2)定義的新興成長企業。
新興成長型公司
若屬新興成長公司,則請在適用於依據第13(a)款擬定的任何新或修訂財務會計準則時,打勾表示註冊人已選擇不使用過度過渡期遵守該準則。 ☐
項目 2.02。營運及財務狀況之結果。
於 2024年11月11日,Beyond Air, Inc.(「公司」)發佈新聞稿,公布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財政季度的財務業績。該新聞稿的副本附於本文件作為附件99.1,並納入本文件中以作參考。
此資訊,包括附件99.1,不得視為《證券交易法》第18條的目的而被"歸檔",亦不得被視為納入《證券法》1933年的任何申報文件中,除非在該申報文件中有明確參考。
項目 9.01 基本報表和展示。
(d) 展覽品。
附件 不。 |
描述 | |
99.1 | Beyond Air, Inc. 於2024年11月11日發佈的新聞稿. | |
104 | 封面 頁面互動數據文件(嵌入於XBRL文件內)。 |
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的要求,本註冊申報書已經得到註冊機構的授權,由簽字人代表正式簽署。
BEYOND AIR, Inc. | ||
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 由: | /s/ Steven A. Lisi |
姓名: | 史蒂芬 A. 利西 | |
職稱 |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