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24
授權書
關於持有及交易由Walker & Dunlop, Inc.(「公司」)發行的證券, 下簽人特此委任附錄中所列的個人, 附表A 隨時可能修訂,或其任何一人可單獨簽署,具有全面替代及再替代的權力,作為下簽人的 真實及合法的代理人,:
1. | 準備、以下簽人的名義及代表下簽人簽署並提交給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一份表格ID,包括對其的修訂,以及 任何其他必要或合適的文件,以獲得和/或重新生成使簽署人能夠向SEC提交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要求的報告的代碼和密碼,經修訂("交易所法)或SEC的任何規則或條例; |
2. | 代表簽署人行使,根據交易法第16條以及相關規則,填寫表格3、4和5,並根據規則144提交擬議證券銷售通知("表格144),根據經修訂的1933年《證券法》下規則144的要求("證券法”); |
3. | 為並代表簽署人執行任何及所有必要或可取的行為,以完成及簽署任何此類Form 3、Form 4、Form 5及Form 144,完成及簽署任何修訂,並及時向SEC及任何交易所或類似機構提交相關的Form 3、Form 4、Form 5及Form 144及其任何修訂;以及 |
4. | 對於前述事項,代理人認為可能對委託人有益、符合最佳利益或法律所要求的,可以進行任何其他類型的操作,明白根據授權書,代理人所簽署的文件必須符合代理人的酌情權,形式和條件。 |
簽署人特此授予每位此類事務代理人全權及權力,以執行及完成任何及所有所需、必要或合適的行為,充分行使簽署人所授予的任何權利及權力,正如簽署人若親自出席一樣,並具有全權的替代及恢復權,特此確認及確認所有這些事務代理人或其代理人將依法根據本授權書及此處授予的權利及權力而合法執行或促成的所有行為。
簽署人承認,上述事務代理人在應簽署人的要求擔任此職位時,並未承擔簽署人遵守交易法第16節或證券法第144條的任何責任,且公司亦未承擔此責任。
本授權書應持續有效,直至簽署人不再需要就其持有的及與公司發行的證券的交易提交任何Form 3、Form 4、Form 5及Form 144,除非簽署人提前以簽署的書面形式撤回權限並送交上述事務代理人。
為證明此事,以下簽名者 已於2024年11月1日簽署本授權書。
/s/ 丹尼爾·J·格羅曼 | |
丹尼爾·J·格羅曼 |
附表A
個人被指定為事實上的代理人,
具有完整的替代和重新替代能力
1. 丹尼爾·J·格羅曼
2. 阿曼多·G·門多薩
3. Nicholas C. Eckste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