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32.1
NEUROGENE INC.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Neurogene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的10-Q表季度報告(「報告」),該報告已於本日期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公司首席執行官Rachel McMinn和公司總裁兼首席財務官克莉絲汀·米凱爾在此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和18 U.S.C.第1350條的要求,鄭重 certify,其所知的最佳情況如下: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且
(2)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表述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鑑於, 以下簽字人於2024年11月18日簽署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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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Rachel McMinn | | /s/ 克莉絲汀·米凱爾 |
Rachel McMinn | | 克莉絲汀·米凱 |
首席執行官 | | 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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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證明僅用於附帶根據18 U.S.C.第1350條提供的報告,並不被視爲與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並不被視爲證券法案1933年修正案或1934年修正案下任何 Neurogene Inc.提交的備案資料中強制引用的一部分(無論是在10-Q表格的日期之前還是之後製作的),無論該文件中包含的任何一般性條款。
注意:根據§906要求提供的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已提供給Neurogene Inc.,將由Neurogene Inc.保留,並根據要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