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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森自控國際有限公司 內幕交易政策
美國聯邦證券法以及其他國家的證券法禁止在證券交易(定義如下)中使用重大非公開信息。違反這些限制的個人可能面臨嚴重的刑事和民事責任和制裁,包括高達三倍於非法獲利或避免損失的民事罰款。此違規行爲也可能使江森自控國際公司(「江森自控」,「JCI」或「公司」)面臨刑事和民事處罰,並嚴重損害江森自控的聲譽和商業關係。
因此,江森自控已制定本內幕交易政策 1 (「政策」)以努力爲公司、所有董事、第16節官員(定義如下)、員工以及江森自控及其子公司的相關人員(定義如下)應用統一的行爲準則。公司還可以判斷其他人應當受此政策約束,例如有權訪問重大非公開信息的承包商或顧問。任何違反本政策的行爲可能導致江森自控對相關人員施加嚴厲的制裁,包括有原因的解僱。
1. 目標 . 本政策的目標是: (a) 促進符合適用的證券法,並避免與這些法律相關的不當行爲和/或不當行爲的外觀; (b) 維護江森自控及其董事、16區董事、高管、員工和相關人士的聲譽和誠信; (c) 描述參與涉及JCI證券(如下所定義)及其他上市公司證券交易的一般標準和程序。雖然本政策及公司的授權員工可以提供有關內幕交易合規性的建議和指導,但最終的合規責任在於參與涉及JCI證券交易的實體或個人。
2. 範圍 . 本政策適用於所有董事、16區高級職員、員工以及相關人員(統稱爲「您」或「您的」)。 本政策也適用於公司進行的涉及JCI證券的交易。
3. 政策 .
a. 禁止在具有重大未公開信息時進行交易 . 如果您知道與江森自控相關的任何重大非公開信息(「重大」和「非公開」定義如下),則不得交易JCI證券。這一禁令同樣適用於您在江森自控的工作或服務過程中所知的與任何其他公司相關的任何重大非公開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江森自控的供應商和客戶。同樣,如果公司知道與江森自控相關的任何重大非公開信息,則不得交易JCI證券。
b. 禁止泄露內幕消息 您不得向公司內部不需要了解相關信息的人員或公司外的其他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家人、朋友、商業夥伴、投資者和專家諮詢公司)泄露重要的非公開信息,除非任何此類披露是按照公司關於保護或授權外部披露公司信息的政策進行的,包括公司的披露政策。這樣的披露可能被視爲「內幕交易」,導致根據美國聯邦證券法對提供信息和接收信息的人員都承擔責任。這項禁止條款同樣適用於您在江森自控工作或服務期間了解的與任何其他公司相關的所有重要非公開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江森自控的供應商和客戶。
1 本政策取代任何先前關於內幕交易和濫用重要非公開信息的政策。如果本政策與任何先前的政策之間存在任何衝突或不一致,則本政策應占優。
c. 禁止挪用信息 您不得在與其他公司的證券交易中參與交易,前提是在爲江森自控工作或其他服務過程中,您了解到有關公司的重要非公開信息(1)與江森自控有業務往來,如江森自控的分銷商、供應商、客戶和採購商,或(2)與江森自控可能的交易或商業關係有關。禁止交易另一家公司證券的時間持續到您通過工作或服務於江森自控獲得的重要非公開信息公開或不再重要爲止。
4. Penalties for Violations .
a. 個人處罰 . 美國聯邦證券法對在知曉重大非公開信息的情況下交易證券或不當地向第三方披露此類信息的人施加嚴厲處罰。利用(或泄露)重大非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的個人可能面臨高達500萬的刑事罰款、20年的監禁以及高達三倍於獲得的利潤或避免的損失的民事罰款。
b. 控股人處罰 . 也可能針對那些未能採取適當措施防止和檢測其員工或下屬的內幕交易違規行爲(包括泄露信息)的所謂「控股人」施加處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可能對控股人處以高達100萬或因員工或下屬的違規行爲所獲得利潤或避免損失的三倍的民事罰款。此外,如果被判定爲內幕交易的刑事違法者,法人違規者可能被罰款高達2500萬。如果您作爲董事、16條款高管和/或員工的身份使您成爲控股人,那麼您可能面臨個人對江森自控員工內幕交易違規的責任。
5. 定義。
a. 江森自控證券 . 「江森自控證券」包括江森自控的普通股和優先股、衍生證券(例如,期權)以及債務證券(例如,債券和票據)。
b. 物料信息 很難全面描述什麼構成「重要」信息,但你應該假設任何可能影響江森自控證券價格的正面或負面信息,或可能對投資者判斷是否購買、出售或持有江森自控證券有重要意義的信息,都屬於「重要」信息。通常被視爲重要的信息的一些例子包括:
• 收益信息,包括年度、季度或每月財務結果和有關未來收益表現的指導或預測;
• 合併、收購要約、合資或重要的資產收購或處置;
• 新產品或服務,或關於客戶或供應商的進展(例如,獲得或失去重要合同);
• 江森自控的控制權或高管的變化;
• 核數師的更換或核數師通知江森自控可能不再依賴於核數師的審計報告;
• 關於江森自控證券的事件(例如,高級證券的違約、證券贖回的召回、新的股票回購計劃或對現有股票回購計劃的增加、拆股並股、分紅政策的變化、安全持有者權利的變化、融資交易或證券的公開或私募發行);
• 待處理的重要訴訟或此類訴訟狀態的變化;
• 涉及江森自控或與江森自控有重要關係的各方的破產或接管;
• 江森自控的運營出現重大中斷,或其財產或資產的損失、潛在損失、違約或未經授權的訪問,包括其設施、產品平台和信息技術基礎設施。
此列表並不意在涵蓋所有事項。有關特定信息的重要性的問題應諮詢股東服務部。 在本次發售之前,不考慮認股權中包含的任何受益所有權限制,銷售股東所擁有的普通股數目 您在江森自控證券或其他上市公司(如客戶或供應商)的交易。
c. 非公開信息 「非公開信息」通常是指公衆不知道或無法獲得的信息。江森自控通常在公佈此類信息後經過一個完整的交易日才將其視爲公開。
d. 相關人員 根據本政策,「相關人員」包括您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與您同住的親屬或依賴於您的經濟支持的親屬,以及與您有關聯的某些實體(如信託、合夥企業、遺產和公司)。公司的相關人員包括公司的所有子公司和附屬公司。
e. 第16條高管 根據本政策,「16條款官員」是指由江森自控董事會代表江森自控指定的個人,作爲證券交易法第16條款的「官員」。
f. 交易或交易 「交易」或「交易活動」包括但不限於銷售、購買、期權行使、持續訂單(不包括規則10b5-1交易計劃) 2 、贈與、轉讓以及以下討論的某些員工福利計劃交易。此列表並不全面;有關活動是否被視爲交易或交易活動的問題,應在成交前聯繫股東服務部門。
6. 本政策適用於公司福利計劃下的交易 .
以下是本政策在公司福利計劃下的應用:
a. 401(k)計劃和管理帳戶程序。交易禁令 不適用於您401(k)計劃帳戶中由於現有工資扣款的定期資金貢獻而導致的江森自控股票單位的購買或獲取。然而,交易禁令 不適用 不適用於您401(k)計劃帳戶中由於現有工資扣款的定期資金貢獻而導致的江森自控股票單位的購買或獲取。然而,交易禁令 確實適用 進行投票到:
• 開始或終止對401(k)計劃中的江森自控股票型基金的投資;
• 增加或減少您定期貢獻的比例,該比例將分配給401(k)計劃中的江森自控股票型基金;
• 將現有帳戶餘額在江森自控股票型基金內外進行計劃內轉移;
• 如果貸款會導致部分或全部江森自控股票型基金餘額的清算,則可以相應地從401(k)計劃餘額中借款;
• 如果預先償還會導致貸款收益分配到江森自控股票型基金,則可以提前償還計劃貸款。
同樣的禁令適用於參與管理帳戶計劃的員工。第16節的高級職員不符合參與管理帳戶計劃的資格。
b. 延期補償計劃 . 交易禁止 不適用 對您在延期補償帳戶中因週期性延期補償而獲得的江森自控股票單位的收購。根據延期補償計劃允許的延期方法及您的提前延期選擇進行。然而,交易禁止 確實適用 對以下選舉:
• 開始或終止投資於延期補償計劃的江森自控股票基金;
2 如果您在擁有重大非公開信息的情況下根據常駐訂單(例如市場和/或限價訂單)進行交易,您可能會承擔責任。因此,我們強烈建議您在沒有10b5-1交易計劃的情況下不要進行常駐訂單。
• 增加或減少分配給江森自控股票型基金的定期供款比例;以及
• 將現有帳戶餘額在江森自控股票型基金內或外進行計劃內轉移。
c. 股東服務加計劃 交易禁令 不適用 根據您在江森自控股份的分紅派息再投資而通過EQ管理的股東服務增值計劃獲得的JCI股票的收購。該交易禁止 確實適用 選擇:
• 賣出通過股東服務增值計劃獲得的江森自控股票;
• 開始或終止參與股東服務增值計劃;
• 增加或減少您在股東服務增值計劃中的參與水平;以及
• 對股東服務增值計劃進行額外的貢獻,以自願購買江森自控股票。
d. 績效股票獎勵和限制性股票獎勵 交易禁令 不適用 在績效股份或限制性股票獎勵及相關分紅等價物的授予或歸屬,以及在歸屬時扣留JCI股票以支付員工的最低稅負方面。然而,交易禁令 確實適用 適用於歸屬後涉及基礎JCI安防-半導體的交易和交易(例如,出售或轉讓江森自控的股份)。
e. 股票增值權和期權 交易禁令 不適用 關於股票增值權和股票期權的授予或歸屬。然而,交易禁令 確實適用 對江森自控股票增值權和股票期權的所有行使,除非在黑名單指南中另有說明,並根據已批准的10b5-1交易計劃(如第14節所述)。
7. 預先批准指南 . 公司、董事、16節官員及總法律顧問指定的某些其他個人,在參與或承諾參與JCI證券交易之前,必須聯繫總法律顧問(或其指定的人)。這包括進入、修改或終止10b5-1交易計劃。JCI證券的交易需遵循總法律顧問和企業秘書管理的預先批准指南。預先批准指南的副本可在股東服務SharePoint網站上獲得,如果您需要遵循預先批准指南,將會提供給您。 -
8. 黑名單指南 公司、董事、16節官員、某些員工和相關人士在江森自控的黑名單指南下,定期受到交易JCI證券的禁止。黑名單指南的副本可在股東服務SharePoint網站上獲得,如果您需要遵循交易禁令,將會提供給您。
9. 對某些類型交易的限制 在交易所進行與江森自控證券相關的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或任何其他衍生證券的交易,以及進行與江森自控證券相關的對沖或貨幣化交易(包括使用金融工具如預付變量遠期、股票掉期、保護性期權和交易所基金)或江森自控證券的賣空交易, 是禁止的 在任何時候。投資於投資於廣泛指數或板塊的共同基金或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同時投資於江森自控證券, 並不被禁止 ,儘管基於關於江森自控的重大非公開信息進行共同基金或etf股份的購買、出售或對沖將違反此政策並涉及證券法。
10. 可自由選擇的券商帳戶 。如果在您持有重大非公開信息時可能執行的交易涉及江森自控證券,我們強烈建議您不要在可自由選擇的券商帳戶中持有江森自控證券。可自由選擇的券商帳戶,也稱爲受控帳戶,是一種投資帳戶,券商有完全的權力在您不事先批准或不知道證券的類型和價格的情況下,代表您買賣證券。
11. 按金帳戶和抵押 除非以下另有規定,董事和第16節官員禁止在按金帳戶中持有江森自控證券,或將江森自控證券作爲貸款的抵押品。持有在按金帳戶中的江森自控證券或作爲貸款抵押品的江森自控證券,如果在您知悉重要的非公開信息或因未滿足按金要求而被券商禁止交易,或因貸款違約而被借款方強制執行,可能會在沒有您同意的情況下被出售。如果您希望將江森自控證券作爲貸款的抵押品(不包括按金債務),並明確證明有能力還款而無需動用抵押的江森自控證券,則可以獲得此禁令的例外。如果您希望將江森自控證券作爲貸款的抵押品,您必須在擬執行相關文件的兩週前向股東服務部提交批准請求。這些請求將被審核,並必須事先獲得總法律顧問的書面批准。
12. 保密 您不應與江森自控以外的任何人討論內部的江森自控事務或進展,除非在執行您常規工作職責時需要。有關江森自控有關機密信息政策的進一步指導,請參閱江森自控的溝通政策和江森自控的倫理規範。
13. 終止後的交易 本政策中的禁止條款適用於對江森自控證券的交易和交易,即使在與江森自控的服務或僱傭關係終止後。如果在您的服務或僱傭關係終止時您擁有重要的非公開信息,您不得在該信息公開或不再重要之前交易江森自控證券。
14. 規則10b5-1交易計劃。 公司及由總法律顧問判斷的某些個人可進入公司事先批准的符合一定準則的10b5-1交易計劃,包括SEC根據10b5-1(c)規定的指南和要求。有關10b5-1交易計劃的更多信息,請聯繫股東服務部。
15. 公司幫助 如果您對本政策下的職責有任何疑問,您應向股東服務部尋求指導和澄清。請勿試圖自行解決不確定性。
16. 解釋權 總法律顧問有權解釋本政策及所有相關政策和程序,並擁有本政策或相關政策和程序中描述的其他權力和責任。股東服務部門有權管理本政策及所有相關政策和程序。
江森自控國際有限公司 內幕交易政策 – 禁售指引
作爲江森自控國際公司的董事、16條款官員或有權獲取重要非公開信息(包括敏感的非公開財務信息)的員工,您可能會受到定期禁止交易JCI證券的限制,這些定期禁止被稱爲「禁售期」,也適用於您的關聯人。除非另有定義,本文件中使用的所有術語應具有內幕交易政策中所賦予的含義。
1) 禁售期類型 .
a) 季度收益相關禁售期:在財政年度內,我們會施加四個常規的季度禁售期(「季度禁售」),與我們季度和年度的發佈時間相符 禁售期(「季度禁售」) 收益 季度禁令的目的是幫助防止擁有我們季度收益公告中信息的個人進行潛在的內幕交易。
• 誰受季度禁令的影響? 除了所有董事和16條款官員外,某些個人將根據江森自控法律部門的判斷受到季度禁令的影響。除非法律部門另行決定,否則以下角色通常將受到季度禁令的限制:
(i) 部門總裁及其直接報告;
(ii) 區域型金融主管;
(iii) 執行領導團隊成員;
(iv) 接收或有權訪問每月基本報表、定期財務計劃和預測的員工(這些接收者可能會定期由首席財務官更新);以及
(v) 其他人在於他們可能獲得重要的非公開財務和其他數據。
• 季度黑暗期從何時開始? 每個季度的四個季度黑暗期大約在財務季度最後一個月的第15天開始。如果該日恰逢週末,則季度黑暗期將在前一個工作日紐交所(「NYSE」)收盤時開始。例如,如果某月的15日落在週日,則季度黑暗期將在前一個週五的中央時間下午3點開始。
• 季度黑暗期何時結束? 每個季度的四個季度黑暗期在盈利發佈後滿一個交易日結束。例如,如果江森自控在一個星期二的中央時間早上7點發布季度盈利新聞稿,並且紐交所在星期二開放交易,則季度黑暗期在紐交所週三開盤時結束。附錄A中列出了更多示例。
• 如果我受到季度黑暗期的影響,會收到通知嗎? 以前未受季度黑暗期影響但因情況變化隨後被視爲受季度黑暗期影響的個人將在季度黑暗期開始前通過郵件收到股東服務的通知。股東服務還會通過郵件發佈季度黑暗期開始和結束的通知。然而,您不能依賴於收到關於季度黑暗期的通信,而應假設一旦受到季度黑暗期影響,除非另行通知,您將繼續受到未來的黑暗期影響。鼓勵您隨時聯繫股東服務以驗證季度黑暗期的開始和結束日期。有關股東服務的聯繫信息,請參見附錄A。
b) 特殊停電時間 :在任何時候,法務總顧問都可以由於某些事件或交易的待處理性實施「特別黑暗期」。在特別黑暗期內,可能在
持有或有權訪問導致特別黑暗期的相關信息的人將被禁止交易江森自控證券。
• 我如何知道我是否受到特別黑暗期的限制? 一旦個人受到特別黑暗期的限制,將由總法律顧問或股東服務通過電子郵件通知他或她。
• 特別黑暗期何時結束,我會在結束前收到通知嗎? 通常情況下,特別黑暗期將持續到您收到來自總法律顧問或股東服務的電子郵件通知,告知您特別黑暗期已經結束,交易可以恢復。在您收到此通知之前,您不應假設特別黑暗期已結束。
c) 股份回購計劃特別禁售期 : 一旦公司的董事會批准股份回購計劃或增加現有股份回購計劃的回購權限,法律顧問將實施特別禁售期。
• 誰會受限於股份回購計劃特別禁售期? 所有董事和第16節高管將受到股份回購計劃特別禁售期的限制。此外,法律部門可以指定其他個人爲受特殊禁售期影響的對象。
• 股份回購計劃特別禁售期何時開始? 股份回購計劃特別禁售期將於公司董事會批准股份回購計劃或增加現有股份回購計劃的回購權限之日起開始。成爲特別禁售期對象的個人,將通過電子郵件收到法律顧問或股東服務部門的通知。
• 股份回購計劃特別禁售期何時結束? 股份回購計劃特別禁售期將在股份回購計劃公開宣佈後或現有股份回購計劃或程序增加的公告後四個工作日終止。特別禁售期結束時,您將通過電子郵件收到法律顧問或股東服務部門的通知。在收到法律顧問或股東服務部門的通知之前,不應假定特別禁售期已結束。
2) 《對江森自控證券交易的停牌指引的適用性》 在季度停牌和/或特別停牌期間,您禁止進行任何涉及江森自控證券的交易,具體參見內幕交易政策(受內幕交易政策第6節的約束)。
3) 對季度停牌和特別停牌的例外 除了內幕交易政策第6節中描述的例外情況外,以下是可能被允許的季度停牌和/或特別停牌的唯一其他例外:
a) 即將到期的股票增值權和股票期權的授予 在季度停牌和/或特別停牌期間,將到期的江森自控股票增值權和股票期權的授予可以被行使,具體要求如下。對於股票期權,在行使後,產生的股份必須保存在員工的摩根士丹利券商帳戶中,並且在季度停牌和/或特別停牌結束之前不得出售。員工可以要求江森自控代扣在行使股票期權時獲得的股份,以滿足最低稅款扣除的需要。希望獲得批准行使此例外的員工必須在行使股票期權之前請求並獲得股東服務部的書面授權。
b) 根據批准的10b5-1交易計劃進行的交易 根據符合交易法第10b5-1條款要求的批准交易計劃執行的江森自控證券交易不受內幕交易政策中基於重大非公開信息的交易禁令或上述有關停牌期的限制的約束。如需有關10b5-1交易計劃的更多信息,請聯繫股東服務部。
禁售指南
附錄A
以下是基於收益發布的日期和時間終止季度禁售的其他示例:
如果收益發布: 您可以在以下時間開始交易: 在週二市場開盤前 星期三 在週二市場開盤後 星期四 在週五市場開盤前 星期一 在週五市場開盤後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