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6 hd_exhibit322-10272024.htm EX-32.2 文件

附件32.2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18美國法典第1350節
根據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家得寶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10月27日的10-Q季度報告(「10-Q表格」),已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我,Richard V. McPhail,公司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2002年第906條款,根據18 U.S.C. 第1350條的規定,聲明,依我所知:
 
(1)該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2)表10-Q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真實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s/ 理查德·V·麥克菲爾
理查德·麥克費爾
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