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我已审阅Energizer Holdings, Inc.的年度报告10-k表格; |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未遗漏以使根据制作这些表述的情况,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的陈述不具有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陈述; | ||||||||||
3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报告的注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
4 | 注册公司的其他证明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如《交易法》第13a-15(e)和15d-15(e)条款中所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件(如《交易法》第13a-15(f)和15d-15(f)条款中所定义),并已: | ||||||||||
a) 我们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它的合并子公司,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向我们知晓,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 |||||||||||
b) 我们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为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经外部目的而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 |||||||||||
c) 评估了登记者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该评估在本报告中表达了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覆盖期结束时; | |||||||||||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在最近一个财务季度(年度报告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内发生的任何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更,这些变更已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对其产生重大影响。 | |||||||||||
5 | 我们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经披露了我们最近一次对公司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评估基础,向公司的审计师和公司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者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 ||||||||||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的重大缺陷,这些缺陷合理地可能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 |||||||||||
b) 涉及对注册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有重大作用的管理人员或其他雇员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 | |||||||||||
2024年11月19日 | |||||||||||
/s/ 约翰 J. 德拉比克 | |||||||||||
约翰 J. 德拉比克 | |||||||||||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