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1
證明
根據美國法典第18條1350款采納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Ilustrato Pictures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第10-Q表格的季度報告,我,Nicolas Link,首席執行官,和我, Krishnan Krishnamoorthy,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負責人,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採用的美國法典第18條1350款,證明據我所知:
1. |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 |
2. |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s/ 尼古拉斯·林克 |
尼古拉斯·林克 | |
首席執行官 | |
(首席執行官) |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s/ Krishnan Krishnamoorthy |
Krishnan Krishnamoorthy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 |
(首席會計及財務主管) |
此證書附隨於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作之第10-Q表格之季度報告,除非根據該法案所要求,否則不應被視為公司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修訂條文(即《交易所法案》)第18條的目的而提交。 除非公司明確通過參考將其納入參考文件,否則此等證書將不被視為已納入任何根據1933年證券法修訂條文或《交易所法案》所做的提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