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1.1
根据《萨班斯-奥克利法案》第302条和证券交易所1934年法案13A-14和15D-14规定,特此证明由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证券 交易所公开发售规则13A-14(a),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的规定。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条规定通过批准的
我,Arie Rabinowitz,证明:
1. | 我已审阅Trailblazer Merger Corporation I的这份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未遗漏以使根据制作这些表述的情况,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的陈述不具有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陈述; |
3.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报告的注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4. | 我和注册机构的其他核证官员一起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交易所法规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定义)以及注册机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件(交易所法规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定定义); |
a) | 设计这样的揭示控制和程序,或在我的监督下引起这样的揭示控制和程序,以确保该周期内涉及申报人的重要信息已由其他人员在这些实体内通知我们; |
b) | (根据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4(a)和15d-15(a)省略段落); |
c) | 根据这份报告,我对登记者的信息披露的控制和程序进行了评估,并就其有效性得出结论,该评估基于期间结束时的情况; |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机构最近财季内发生的与注册机构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有实质影响或可能有实质影响的变化(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这是注册机构的第四财季); |
5. | 登记者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登记者的审计师和登记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类似职能的人)披露: |
a) | 所有内部财务报告控制设计或操作中可能对注册机构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缺陷和重要弱点; |
b) |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s/ Arie Rabinowitz | |
Arie Rabinowitz | |
首席执行官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