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展品
首席執行官和信安金融(臨時代碼)負責人的認證
公司於2024年6月30日結束的季度報告表格10-Q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 以及
就NAYA生物科學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本報告已經在今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司首席執行官史蒂文·沈和公司首席財務官安德烈亞·戈倫,各自特此依照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採納的《美國刑法》第1350條,作出如下聲明:
(1)業績全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案第13(a)或15(d)項的要求;和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準確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NAYA生物科學股份有限公司。 | ||
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 由: | / s / Steven Shum |
史蒂文·舒姆 | ||
首席執行官 | ||
(首席 執行官) |
NAYA生物科學股份有限公司。 | ||
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 由: | Andrea Goren |
Andrea Goren | ||
首席財務官 | ||
(首席財務及會計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