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ex31-2.htm

 

展覽 31.2

 

財務長證書

根據第302章的規定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

 

我,Richard Wong,證明:

 

1. 我已審查AgriFORCE Growing Systems, Ltd.的這份第十表格季度報告;

 

2. 根據我的知識,這份季度報告中沒有包含任何不真實陳述的重要事實,也沒有遺漏必要的重要事實,在這份季度報告所涵蓋的期間內,在發表此類陳述的情況下,使陳述不具有誤導性。

 

3. 根據我的知識,以及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資訊,這份季度報告中包含的所有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合理地完整呈現了申報人截至本季度和所呈現期間的重大關注點。

 

4. 本公司的其他簽署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中所定義的)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f)和15d-15(f)中所定義的),針對本公司,而我們已經:

 

  a) 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導致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登記人有關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附屬公司,由其他實體在此季度報告準備期間告知我們;
     
  b) 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按照普遍會計原則,在外部目的下提供關於財務報告的可靠保證和財務報表的準備;
     
  c) 評估了登記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在本報告中根據評估,對本報告期結束時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做出了結論;並
     
  d) 在本報告中披露,登記人在最近的財政季度內發生的影響重大的或有可能對登記人的財務報告內部管制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內部控制變化;

 

5. 登記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根据我們最近的評估向登記人的稽核師和董事會的稽核委員會(或執行相等功能的人)披露:

 

  a) 披露了所有對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構成重大缺陷和實質缺陷的情況,這些情況可能對登記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b) 所有板塊,不論性質如何,在牽涉到在登記申報中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具有重要作用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詐欺行為。

 

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By: /s/ Richard Wong
    Richard Wong
    財務長(信安金融和會計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