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展示31.1号
认证
我,约翰·J·齐尔默,首席执行官,特此证明:
1. 我已审查过aramark截至2024年9月27日的10-K表格年度报告;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无包含任何不真实之陈述或遗漏必要之重要事实,使得根据该等陈述下,考虑到当时的情况,本报告所述之内容在报告期内其余部分具有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资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申报人截至本报告中呈报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注册员的其他证明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项和程序(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为注册员所做的工作:
a. 已设计这些披露控制措施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造成了这些披露控制措施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有关申报人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由那些主体内其他人向我们透露,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
b. 我们根据监督下,设计了内部控制以合乎普遍会计原则,为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准备提供合理的保证;
c. 评估了登记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对于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以及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登记人在最近的财政季度(年度报告的登记人为第四财政季度)内发生的任何对登记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变更;以及
5. 注册者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者的稽核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同职能的人)进行了披露:
a. 所有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中,合理可能会不利影响登记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资讯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弱点;以及
b. 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任何舞弊行为,无论其是否重大。
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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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约翰·J·齐尔默 |
约翰·J·齐尔默 |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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