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展示31.1號
認證
我,約翰·J·齊爾默,首席執行官,特此證明:
1. 我已審查過aramark截至2024年9月27日的10-K表格年度報告;
2.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無包含任何不真實之陳述或遺漏必要之重要事實,使得根據該等陳述下,考慮到當時的情況,本報告所述之內容在報告期內其餘部分具有誤導性;
3.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資訊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現了申報人截至本報告中呈報的期間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 註冊員的其他證明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項和程序(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中定義)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f)和15d-15(f)中定義)為註冊員所做的工作:
a. 已設計這些披露控制措施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造成了這些披露控制措施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有關申報人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由那些主體內其他人向我們透露,特別是在編制本報告的期間;
b. 我們根據監督下,設計了內部控制以合乎普遍會計原則,為對外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財務報表的準備提供合理的保證;
c. 評估了登記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對於本報告所涵蓋期間結束時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以及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登記人在最近的財政季度(年度報告的登記人為第四財政季度)內發生的任何對登記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重大影響或合理可能有重大影響的變更;以及
5. 註冊者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註冊者的稽核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等同職能的人)進行了披露:
a. 所有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運作中,合理可能會不利影響登記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資訊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實質弱點;以及
b. 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登記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擔任重要角色的員工的任何舞弊行為,無論其是否重大。
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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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約翰·J·齊爾默 |
約翰·J·齊爾默 |
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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