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1.定義術語。本文所使用且未定義的大寫字詞,應具有計劃中指定給該等術語的含義。此外,就本證書而言:
(i) “確認日期」委員會認證實現績效目標及在績效期結束後確定績效倍數的日期。
(ii) “提早退休」指在 60 歲或之後及 65 歲之前,本公司在未有理由的情況下辭職或終止僱傭。
(iii) “正常退休」意味著 65 歲或之後,本公司在未有理由辭職或終止僱傭。
(iv) “效能乘數」指將適用於目標獎勵的百分比(從 0% 到 200%),以確定將在確認日轉換為股份的表現股份數目,如更詳細描述如下所述
展品 A 這裡。
(v) “績效目標」是有關於未償還的每股稀釋股票帳面價值及作業收入淨值作為股本報酬率的績效目標是指定於 展品 A 必須達成該項目,才能獲得受助人根據本獎勵獲得績效股份。
(vi) “表現期間」指從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開始至二零二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三年期間。
(vii) “按比例計算目標獎」指在獲得人於獲得日期前提早退休的情況,指定的目標獎勵百分比,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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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退休年齡 | 按比例計算目標獎 |
60 | 目標獎勵的 10% |
61 | 20% 目標獎項 |
62 | 40% 目標獎項 |
63 | 60% 目標獎項 |
64 | 80% 目標獎項 |
(viii) “授權日期」在本協議第 2 節中定義。
2.收入及授權績效股份。表現股份已代表受助人存入帳戶,並不代表股票的實際股份。表現股份將獲授予受款人,以換取本文所載的承諾,包括第 8 條的條款和條文。表現股份代表根據 (i) 公司達成績效目標及 (ii) 應用績效倍數至目標,可獲得最高 200% 的目標獎勵(或在獲得人於獲得日期前提早退休,或在獲得人於獲得日期前正常退休的情況下獲得最高達 200% 的目標獎勵)的權利根據 展品 A。儘管上述規定,如在表現期內受助人死亡或殘疾,則受助人在該項活動時獲得 100% 的目標獎勵(不適用任何績效倍數)。此外,儘管上述或本計劃內有相反的內容,如本公司的控制權變更而未被存在實體承擔或因控制權變更而以委員會或董事會批准的方式公平轉換或取代之表現股份,受助人將被視為已獲得 100% 的目標獎勵(不適用任何績效倍數),並須有按比例計算在變更後的三十 (30) 天內向受助人發放款項控制,根據「變更控制項」之前已經過的「效能期間」內的時間長度。此外,如對本公司的控制權變更,而該表現股份由存在實體承擔或以其他方式公平轉換或替代有關的控制權變更,如在更改控制權生效日期後兩年內,受助人的僱傭無理由終止或受助人因有理由辭職,則被認為已獲得 100% 目標獎勵(不適用於終止日期)任何績效倍數),並在三十年內將按比例派發給受助人(30)終止日後的日子,以終止日期內在終止日期前過去的時間長度為準。儘管上述規定,如果獲得人在表現期內根據環球人壽公司行政離職計劃(「離職計劃」)指定為合資格行政人員,而受助人因「合資格終止」(如該條款在離職計劃中定義)而終止的僱傭,則表現股權將代表獲得 按比例分配 根據 (i) 公司達成績效目標(在委員會認證的範圍內),以及 (ii) 根據以下情況,將績效倍數(由委員會決定)應用於目標獎項的 0% 至 200% 展品 A。計算 按比例分配 獎勵須根據獲資助人獲得的天數的比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