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1.1
认证
I, 瓦卡斯·纳赫瓦,的 催化剂船 crew 技术公司. (“注册人”)特此证明:
1. | 我已经审阅了此季度报告 10-Q表格 关于注册人在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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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虚假重要事实或遗漏陈述使得在考虑该报告的相关情境下,本报告所作的陈述不具误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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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我的知识、基本报表和本报告中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公正地在所有重大方面呈现了注册人截至本报告中所述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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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并且已经: |
| (a) | 设计这样的披露控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披露控件和程序被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这些实体内部被他人知晓,特别是在此报告准备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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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设计了一种内部控制,以对财务报告提供合理保证,并在我们监督下设计了此内部控制,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准备的基本报表用于外部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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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评估了注册人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该结论基于截至本报告覆盖期末的评估;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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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在最近一个财季(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季)期间内发生的任何对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化,这些变化已实质性影响或可能合理地影响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 |
5. | 登记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经披露,基于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向登记人的审计师和登记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效职能的人员)透露: |
| (a) |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所有重要缺陷和重大弱点的合理可能性,可能会对登记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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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涉及管理层或在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无论其是否重大。 |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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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Waqas Nakhw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