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2
首席財務官的認證
根據18 U.S.C.第1350節,
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所作的證明
根據《美國法典》第1350章,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章的規定,我,拉羅薩公司(「公司」)的臨時首席財務官Joseph La Rosa,在我所知道範圍內,特此證明:
1. | 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表格10-Q)("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15(d)條款的要求;並且 |
2. |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表述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s/ Joseph La Rosa | ||
姓名: | 約瑟夫·拉羅薩 | |
職稱: | 臨時首席財務官 | |
(財務總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