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根据认证
根据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证明书
2002年萨班尼-豪利法案第906条款
在此确认KORE 集团控制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四季度报告,已依据本日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的《财务报告表格10-Q》文件(以下简称「报告」),我谨证明,根据《美国刑法》第18 U.S.C. § 1350条,并依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的采纳,据我所知:
(1)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和
(2) 本报告所包含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充分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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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 /s/ Paul Holtz |
| | Paul Holtz |
| | 执行副总裁,财务长及司库 |
| | (首席财务官及首席会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