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示32.1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按照18 U.S.C.第1350條規定採用的)根據18 U.S.C.第1350條,首席執行官的證明
與Hillenbrand公司的年度報告(「公司」)相關,報表類型爲Form 10-k,截止日期爲2024年9月30日,並已在本日期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報告」)。我,Kimberly k. Ryan,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根據18 U.S.C. 第1350條,依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第906節的規定,特此證明: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並
(2)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表述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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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Kimberly k. Ryan | |
Kimberly k. Ryan | |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
2024年11月19日 | |
根據第906條規定,已向Hillenbrand, Inc.提供了這一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並將由Hillenbrand, Inc.保存,並在請求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