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1.1
首席执行官的认证
根据第302条款的规定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2002年
我,首席执行官Richard Dauch,证实:
1. 我已审阅过Workhorse Group Inc.的这份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遗漏未能在制订陈述时必需的重大事实,并且在所涉及期间,根据当时的情况,所作的陈述没有误导性;
3.基于我的知识,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完整、真实地反映了登记者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 其他责任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示控制程序和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在交换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在交换法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
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流程,或在我们的监管下促成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流程,以确保任何涉及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都会在准备本报告的这段时间内通过其他员工了解;
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管下促成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提供合理的保证,保证按照通常公认的会计准则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c) 评估了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这样的评估,阐述了我们对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上述结论基于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的情况;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发生在注册人最近财政季度内影响或可能影响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任何变化
5. 其他责任认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最近一次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进行的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等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控制设计或运作中的重大弱点,可能对注册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数据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b) 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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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s/ Richard Dauch |
| Richard Dauch,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