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根据18 U.S.C. 第1350节进行认证
根据
《美国公司治理法案的第906节,2002年》
关于CERo Therapeutics Holdings,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的季度报告 (表格10-Q)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我,Al Kucharchuk,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 根据18 U.S.C. §1350的规定,依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用,特此证明,尽我所知: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结果。 |
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 ||
/s/ 阿库查尔丘克 | ||
阿 库查尔丘克 | ||
首席财务官 | ||
(主要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