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1.1
证明
根据第13a-14和15d-14条规定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修订版
我,Jay Kim,证明:
1. | 我已审阅这份季度报告表格10-Q(此 「报告」)针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期间,Reborn Coffee, Inc.; |
2. | 根据我的知识,此报告并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 重要事实陈述,也未省略任何作为使所作陈述不具误导性的必要重要事实,并且考虑到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 |
3. | 根据我的知识,此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及其他 财务资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真实呈现登记者截至报告中所示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
4. | 登记人其他认证官员与我负责建立和维护信息披露控制项及程序(如在《交易所法》第13a-15(e)及15d-15(e)条款中定义)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如在《交易所法》第13a-15(f)及15d-15(f)条款中定义)对于登记人并且已经: |
a. | 设计了这些信息披露控制项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使这些信息披露控制项和程序得到设计,以确保有关登记人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能在这些实体内由其他人告知我们,特别是在本报告准备期间; |
b. |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是导致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设计,以便根据普遍认可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状况和财务报表的准备提供合理的保证; |
c. | 评估了登记人的信息披露控制项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关于此信息披露控制项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基于该评估截至本报告涵盖期间的结束; |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登记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项在登记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对于年度报告来说是登记人的第四财政季度)期间发生的任何变更,该变更已实质影响或合理可能实质影响登记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项; |
5. | 登记人其他认证官员与我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项的评估,已向登记人的审计师和登记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等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
a. | 所有重大缺陷和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行不善,都有可能对登记公司的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产生不利影响。 |
b. | 任何诈骗,不论其是否重大,若涉及管理层或在注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报表方面具有重要角色的其他员工。 |
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 由: | /s/ 杰伊·金 |
Jay Kim | ||
首席执行官 | ||
(主要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