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a022160401ex32-1_reborn.htm CERTIFICATION

展览32.1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的认证

 

第18章1350条美国法典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Reborn Coffee,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以表格10-Q形式提交),随即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以下简称「报告」),我,Jay Kim,公司首席执行官,根据18 U.S.C.第1350条的规定,依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特此证明,根据我所知: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包含的资讯,在所有实质方面,公正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由: /s/ Jay Kim
    Jay Kim
    首席执行官
    (主要执行官)

 

根据第906条要求的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 已提供给公司,并将由公司保留,并根据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所或其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