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02
首席執行官認證
根據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第906條
根據美國法典第18編第1350條,依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第906條創建,Clean Energy Technologies, Inc.(以下簡稱「公司」)的簽署官員特此證明,據其所知,:
(i) 公司於2024年9月30日結束的季度期間的10-Q表格附帶的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視情況而定);以及
(ii) 報告中所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
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 由: | /s/ Calvin Pang |
Calvin Pang | ||
財務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