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a022157601ex32-2_hanryu.htm CERTIFICATION

附件32.2

 

根据 18 U.S.C. 1350的认证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Hanryu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公司”)在2024年9月30日结束的季度期间提交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信周贤,公司首席财务官,依据18 U.S.C.第1350条款,依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款的规定,在此认证,尽我所知: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所含的信息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由: 朱贤宇申
    朱贤宇申
    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及会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