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1
认证书
首席執行官
根據
18 U.S.C. 第1350條,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
根據Veea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期間的10-Q季度報告(「報告」)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我,Allen Salmasi,公司首席執行官,根據美國法典第18編第1350條,依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特此確認,據我所知:
1. | 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節的要求。 |
2. |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公正呈現了公司在報告所覆蓋的期間內的財務狀況和業績。 |
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 由: | /s/ Allen Salmasi |
Allen Salmasi | ||
首席執行官 | ||
(主要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