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Form 4
表格 4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 20549

實益所有權變更聲明

根據 1934 年《證券交易法》第 16 (a) 條提交
或 1940 年《投資公司法》第 30 (h) 條
監察員批准
監察員編號: 3235-0287
估計的平均負擔
每次回覆的小時數: 0.5
  
如果不再受第 16 節約束,請勾選此框。表格4或表格5的義務可能會繼續。 參見 說明書 1 (b)。
  
選中此複選框以表明交易是根據發行人購買或出售股權證券的合同、指示或書面計劃進行的,該合同、指示或書面計劃旨在滿足第10b5-1(c)條的肯定抗辯條件。參見指令 10。
1. 報告人姓名和地址*
BORTZ JON E

(姓) (名) (中間名)
4747 BETHESDA AVE
1100號辦公室

(街道)
BETHESDA MD 20814

(城市) (州) (郵政編碼)
2. 發行人名稱 逐筆明細或交易標的
Pebblebrook hotel trust擁有,若干藝術項目,大堂酒廊專注於雞尾酒,14樓屋頂泳池及與之相鄰的私人會議活動場所。該酒店將進行2500萬美元的翻新,並將於2020年重新品牌定位爲Hotel Zena。 [ PEB ]
5. 報告人與發行人之間的關係
(勾選所有適用項)
X 董事 10%的股東
X 高級職員(請在下方註明職稱) 其他(請在下方註明)
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3. 最早交易日期 (月/日/年)
11/21/2024
4. 如有修正,最初提交日期 (月/日/年)
6. 個人或聯合/團體申報(選擇適用的行)
X 由一個報告人提交的表格
由多個報告人提交的表格
表格I-已獲取、已處置或有利益佔有的非衍生證券
1. 證券名稱(說明書第3條) 2. 交易日期(月/日/年) 2A. 如有,則被視爲執行日期(月/日/年) 3. 交易代碼(說明書第8條) 4. 已獲取的證券(A)或已處置的證券(D)(說明書第3、4和5條) 5. 報告交易後擁有的證券數量(說明書第3和4條) 6. 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說明書第4條) 7. 間接利益所有權的性質(說明書第4條)
法規 V 金額 (A)或(D) 價格
普通股 11/21/2024 P 13,000 A $12.68(1) 1,395,284 D
普通股 200,000(2) I 妻子所有
5.70% H系列優先股份 18,000 D
表格II - 獲得的衍生證券,出售或受益所有權
(例如,認沽權、認購權、權證、期權、可轉換證券)
1. 衍生證券的名稱(Instr. 3) 2. 衍生證券的轉換或行權價格 3. 交易日期(月/日/年) (Instr. 8) 3A. 假定執行日期(如果適用) (月/日/年) 4. 交易代碼(Instr. 8) 5. 獲取(A)或處置(D)的衍生證券數量(Instr. 3、4和5) 6. 行權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7. 衍生證券所基於的證券名稱和數量(Instr. 3和4) 8. 衍生證券價格(Instr. 5) 9. 報告交易後所擁有的衍生證券數量(Instr. 4) 10. 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Instr. 4) 11.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Instr. 4)
法規 V (A) (D) 可行使日期 到期日 職位 股份數量或股數
LTIP 乙類單位 (3) (3) (3) 普通股 403,963 403,963 D
響應的說明:
1. 第4欄報告的價格爲加權平均價格。這些股票是通過多個交易以12.59美元到12.84美元(包括在內)的價格購買的。報告人承諾應請求向pebblebrook hotel trust、pebblebrook hotel trust的任何安防-半導體持有人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工作人員提供關於在本表格第4條腳註中列示的價格區間內每個單獨價格購買的股票數量的完整信息。
報告人聲明不對由和他共享家庭的直系家庭成員持有的這些股票享有權益,本報告不應被視爲報告人對於第16條或其他任何目的而擁有此類股票的實益所有者的承認。
代表Pebblebrook Hotel, L.P. ("運營合夥企業")中的有限合夥利益限制單位("LTIP Class b Units"),其中發行人是普通合夥人。根據合作伙伴協議的條款,取得已授予的LTIP Class b Units後,可以隨時按照持有人的選擇,按照一比一的比例與運營合夥企業的普通單位對等交換,或者在運營合夥企業的選擇下,以等值的現金交換。LTIP Class b Units是根據發行人的2009年股權激勵計劃經過修訂和重申而發行的。
備註:
/s/ Andrew H. Dittamo,作爲代理人代表Jon E Bortz 11/21/2024
** 申報人簽字 日期
提醒:每個被間接或直接持有的證券類別需單獨列報。
* 如果表格由一個以上的申報人提交,see4(b)(v)條說明。
** 故意的虛假陳述或事實遺漏構成聯邦刑事違規行爲。查看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注意:請提交三份本表格的複印件,其中一份必須手動簽名。如果空間不足, see第6項說明以獲取程序。
填寫此表格的人只有在該表格顯示當前有效OMB號碼時才需要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