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24 2 ex24.htm

 

展覽 24

 

授權書

 

謹以此聲明,簽名人特此任命Wes Cummins和Mohammad Saidal LaVanway Mohmand為其真實和合法的代理人,並授予其完全的代理權,包括轉授權利,以便代表簽名人進行以下事項:

 

  (1) 準備, 以簽字人名義及代表簽字人執行,並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提交Form ID,包括修改,以及任何其他必要或適當的文件,以獲得代碼 和密碼,使簽字人能夠向SEC進行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所要求的提交 或SEC的任何規則或法規的電子申報。

 

  (2) 代表簽署人,以簽署人作為應用數字公司的一名官員和/或董事之身分,執行《內華達州法團(即「本公司」)證券交易法案1934年及相關法規第16(a)條》之內容,包括相應之3、4和5表格以及其修正案。

 

  (3) 履行並代表委托人進行一切必要或理想的行為,以便完成並執行任何Form 3、4或5,完成並執行任何修訂,並及時向SEC和任何證券交易所或類似機構提交該表格。

 

  (4) 採取 任何其他與前述事項相關的行動,據該委託人認為可能對受託人有益,符合最佳利益,或法律上受委託者要求,在此明白受委託者憑此授權有權替受委託者簽署文件,該文件形式及內容,應由受委託者酌情批准。

 

據此簽署,特此授予每位代理人完全的權力和權限,進行任何及一切必要、需要或適當的行動和事物,依照此處授與的權利和權力,一切都視為擔任,如同當事人親自在場,具有完全的替代或撤銷權力,特此批准並確認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替代者在此授權和權力依據此授權書和權力所執行或引起執行的一切行為。簽署者承認,上述代理人,應擔任簽署者的請求下提供此服務,並不擔任也不公司擔任簽署者須遵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條的任何責任。

 

本授權書在未經簽署代理人之前對持有並進行與公司發行的證券交易相關的表格3、4和5的要求的持有人保持有效,除非(a)簽署人在書面簽署递交给前述代理人或(b)在稍晚日期与本授權書中概述目的相关的新授權書取代之前。

 

鑒於此,簽署人已經導致這授權書於本19日生效th 2024年11月7日。

 

  /s/ 大衛·倫奇
  簽名
   
  大衛 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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