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表31.2
认证
我,Tracy A. McLauchlin,特此证明:
1. 我已审核了IES Holdings, Inc.的年度报告10-k;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实陈述或遗漏重大事实的陈述,也未为使得该等陈述剥夺了所在环境下在报告期内所作陈述的准确性而遗漏必要的重大事实;
3. 据我所知,本报告中包括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方面公允地呈现了申报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截至本报告中呈现的时期;
4. 申报人的其他负责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申报人的披露控件和程序(如《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内部控件控制(如《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所定义)并做到了:
(a)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这些信息披露控制措施,或者让其他实体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些信息披露控制措施,以确保与注册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向我们通报,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这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者让其他实体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便就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根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外部目的提供合理保证;
(c)评估了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此评估基于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提出了关于信息披露控制措施有效性的结论;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发生在注册人最近财政季度(在年度报告中为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内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造成实际影响或有可能实质影响的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任何变化;
5. 注册人的其他证明人员和本人已根据我们最近一次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的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等效职能的人员)披露:
(a)所有可能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设计或运行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重要弱点;
(b)涉及在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拥有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无论其规模大小;
日期: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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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TRACY A. MCLAUCHLIN |
| Tracy A. McLauchlin |
| 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和司库 作为信安金融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