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305 第 1 页 共 6 页 v 1.3.0 次日披露报告 (股权发行人 - 已发行股票或库存股的变更、股票回购和/或市场上销售库存股) 工具:股权发行人 状态:新提交 发行人名称:阿里巴巴(临时代码)控股有限公司 提交日期:2024年11月18日 第一部分必须由已上市的发行人填写,其中涉及由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25A条或《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27A条所要求披露的已发行股票或库存股的变更。 第一部分 1. 股票类别 普通股 股票类型 不适用 上市于交易所 是 股票代码(如有) 09988 描述 多交易所股票代码 89988 RMB 描述 A. 已发行股票或库存股的变更 事件 已发行股票的变更 (不包括库存股) 库存股的变更 每股发行/售出价格(注释4) 已发行股票的总数 (不包括库存股) 现有已发行股票的 百分比(不包括库存股)在相关事件前 (注释3) 库存股数量 截至(注释1)的期初余额 2024年11月15日 19,141,607,724 0 19,141,607,724 1). 其他(请说明) 不适用 变更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 截至(注释5和6)的期末余额 2024年11月18日 19,141,607,724 0 19,141,607,724 |
FF305 第 2 页 共 6 页 v 1.3.0 b. 已赎回或回购但截至期末余额日期尚未取消的股票(注释5和6) 1).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回购但尚未取消的股票 变更日期 2024年11月7日 524,136 0 % 美元指数 12.47 2).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回购但尚未取消的股票 变更日期 2024年11月8日 1,692,120 0.01 % 美元指数 11.81 3).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回购但尚未取消的股票 变更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1,672,000 0.01 % 美元指数 11.95 4).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回购但尚未取消的股票 变更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1,738,400 0.01 % 美元指数 11.5 5).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回购但尚未取消的股票 变更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1,742,632 0.01 % 美元指数 11.47 6).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回购但尚未取消的股票 变更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1,762,448 0.01 % 美元指数 11.33 7).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回购但尚未取消的股票 变更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3,628,800 0.02 % 美元指数 11.02 |
FF305 第3页 共6页 v 1.3.0 确认 不适用 有关第I部的说明: 1. 请插入根据股本规则13.25A / 创业板规则17.27A发布的上一份次日披露披露的期末余额日期,或根据股本规则132.5亿 / 创业板规则172.7亿发布的月报的日期,以较晚者为准。 2. 请列出根据股本规则13.25A / 创业板规则17.27A需要披露的所有发行股份或库藏股份变动,包括变动的相关日期。每项类别将需要以足够信息逐个披露,以便用户在上市发行人的月报中识别相关类别。例如,由于同一股票期权计划的多次行使或同一可转换票据的多次转换而导致多次发行股份,必须将这些合并并作为一个类别披露。但是,如果这些发行是由2个股票期权计划下的股票期权行使或2份可转换票据的转换而导致的,则必须分开披露为2个独立的类别。 3. 被上市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藏股份)数量的百分比变动,将根据在本次次日披露披露中披露的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藏股份)数量的期初余额进行计算。 4. 在股份回购或赎回的情况下,“每股发行/售价”应被解释为“每股回购价”或“每股赎回价”。 如果股份已按照每股多于一个价格发行/出售/回购/赎回,则应给出每股加权平均价格。 5. 期末余额日期是正在披露的最后一个相关事件的日期。 6. 对于股份回购或赎回,即使已回购或赎回的股份尚未被注销,也需要在该相关事件发生时进行披露(但须遵守主板规则10.06(4)(a)、13.25A和13.31 / 创业板规则13.13(1)、17.27A和17.35的规定),即使在期末余额日期后的结算中这些回购或赎回的股份将被注销,它们仍应作为期末余额日期中已发行股份的一部分。这些回购或赎回的股份的详细资料应在第b部分中披露。 7. 项目(i)至(viii)是确认的建议形式。上市发行人可以修改不适用的项目,以满足各种情况。 8. 在此背景下,“相同”表示: - 证券的名义值相同,已缴纳的金额相同; - 他们享有相同比例和同一期间的红利/利息,以便在下次分配时每单位应支付的红利/利息金额将完全相同(毛额和净额);并且 - 他们享有相同的权利,包括无限制的转让、出席和投票会议的权利,并在所有其他方面进行等级排序。 |
FF305 第 4 页,共 6 页 v 1.3.0 本节 II 还必须由上市发行人填写,当其进行的股份回购在主板规则 10.06(4)(a) / 创业板规则 13.13(1) 下需要披露时。 回购报告 节 II 一、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如上市) 多交易所股票代码 普通股 09988 89988 人民币 股份类型 描述 描述 不适用 上市于 交易所 是 A. 回购报告 交易日期 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方式(注 1) 每股回购价格或每股最高回购价格 $ 每股最低回购价格 $ 支付的总价格 $ 1). 2024年11月15日 3,628,800 在其他证券交易所 纽约证券交易所 美元 11.31 美元 10.91 美元 39,988,468.8 回购的总股份数量 3,628,800 支付的总价格 $ 美元 39,988,468.8 用于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 3,628,800 用于持有的回购股份数量 0 作为库藏股 b. 1). 对于在交易所有主要上市的发行人的其他信息 授予回购授权的决议日期 2024年8月22日 2). 发行人根据回购授权被批准回购的股份总数 1,874,327,393 3). 根据回购授权在交易所或其他证券交易所回购的股份数量 (a) 145,783,888 0.78 % 截至 2024年12月15日 4). 授予回购授权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数量(不包括库藏股)的百分比(不包括库藏股) (a) x 100 / 授予回购授权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数量(不包括库藏股) 5). 回购股份后任何新股份的发放或库藏股的销售或转让的禁售期 (注 2) |
FF305 第5页,共6页 v 1.3.0 第II部分注释: 1. 请说明回购是在交易所、在另一家股票交易所(说明交易所名称)、通过私下安排还是通过一般要约进行的。 2. 根据主板规则10.06(3)(a)/ 创业板规则13.12的豁免规定,发行人未经交易所事先批准不得(i)发行新股,或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或(ii) 宣布计划发行新股,或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于其在交易所或其他地方的股份购买之后的30天内。 我们特此确认,上文“A部分”中在交易所(如有)进行的回购是按照主板规则进行的,并且自2024年7月5日已向交易所提交的说明性文件中的内容未发生实质性 变化。我们还确认上文“A部分”中在其他股票交易所上进行的任何回购是根据该其他股票交易所的国内规定进行的。 |
FF305 第6页,共6页,版本1.3.0 第三部分还必须由在交易所或其他上市的股票交易所出售库存股的上市发行人填写,该交易所或其他上市的股票应当根据主板规则100.6亿/创业板规则131.4亿进行披露。 关于在交易所或任何其他已上市的股票交易所披露的库存股的市场销售报告 不适用 提交者:张金玮 (姓名) 职务:秘书 (董事、秘书或其他授权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