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99.5 6 tm2428705d1_ex99-5.htm EXHIBIT 99.5
展示 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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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305 第 1 页,共 6 页 v 1.3.0 次日披露回报 (股权发行人 - 已发行股份或库存股、股份回购和/或市场上出售库存股的变化) 工具:股权发行人 状态:新提交 发行人名称:阿里巴巴(临时代码)控股有限公司 提交日期:2024年11月22日 第I部分必须由已上市的发行人完成,适用于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交易所”)第13.25A条或根据《交易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规则”)第17.27A条披露的已发行股份或库存股的变化。 第I部分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票类型 不适用 在交易所上市 是 股票代码(如上市) 09988 描述 多计数股票代码 89988 人民币描述 A. 已发行股份或库存股的变化 已发行股份的变化 库存股的变化 (不包括库存股) 事件 已发行的股份数量 (不包括库存股) 作为相关事件前已发行股份数量 (不包括库存股)的百分比 库存股的数量 每股发行/销售价格(注4) 已发行股份的总数 (注3) 截至(注1)的期初余额 2024年11月21日 19,141,707,724 0 19,141,707,724 1). 回购股份(已回购和已注销的股份) 2024年11月7日、8日、11日、12日、13日、14日、15日、18日、19日和20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回购的股份,并于2024年11月22日注销。 变化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23,705,336 0.12 % 美元指数 11.24 截至(注5和注6)的期末余额 2024年11月22日 19,118,002,388 0 19,118,00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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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305 第 2 页,共 6 页 v 1.3.0 b. 已赎回或回购但截至期末余额日期尚未注销的股份(注5和注6) 1). 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 变化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3,727,200 0.02 % 美元指数 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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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305 第3页 共6页 v 1.3.0 确认 不适用 有关第I部的说明: 1. 请插入根据股本规则13.25A / 创业板规则17.27A发布的上一份次日披露披露的期末余额日期,或根据股本规则132.5亿 / 创业板规则172.7亿发布的月报的日期,以较晚者为准。 2. 请列出根据股本规则13.25A / 创业板规则17.27A需要披露的所有发行股份或库藏股份变动,包括变动的相关日期。每项类别将需要以足够信息逐个披露,以便用户在上市发行人的月报中识别相关类别。例如,由于同一股票期权计划的多次行使或同一可转换票据的多次转换而导致多次发行股份,必须将这些合并并作为一个类别披露。但是,如果这些发行是由2个股票期权计划下的股票期权行使或2份可转换票据的转换而导致的,则必须分开披露为2个独立的类别。 3. 被上市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藏股份)数量的百分比变动,将根据在本次次日披露披露中披露的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藏股份)数量的期初余额进行计算。 4. 在股份回购或赎回的情况下,“每股发行/售价”应被解释为“每股回购价”或“每股赎回价”。 如果股份已按照每股多于一个价格发行/出售/回购/赎回,则应给出每股加权平均价格。 5. 期末余额日期是正在披露的最后一个相关事件的日期。 6. 对于股份回购或赎回,即使已回购或赎回的股份尚未被注销,也需要在该相关事件发生时进行披露(但须遵守主板规则10.06(4)(a)、13.25A和13.31 / 创业板规则13.13(1)、17.27A和17.35的规定),即使在期末余额日期后的结算中这些回购或赎回的股份将被注销,它们仍应作为期末余额日期中已发行股份的一部分。这些回购或赎回的股份的详细资料应在第b部分中披露。 7. 项目(i)至(viii)是确认的建议形式。上市发行人可以修改不适用的项目,以满足各种情况。 8. 在此背景下,“相同”表示: - 证券的名义值相同,已缴纳的金额相同; - 他们享有相同比例和同一期间的红利/利息,以便在下次分配时每单位应支付的红利/利息金额将完全相同(毛额和净额);并且 - 他们享有相同的权利,包括无限制的转让、出席和投票会议的权利,并在所有其他方面进行等级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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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305 第4页 共6页 v 1.3.0 第II部分也必须由上市发行人填写,如果其进行的股票回购在主板规则10.06(4)(a) / 创业板规则13.13(1)下需要披露。 回购报告 第II部分 1. 股票类别 股票代码(如上市) 多交易所股票代码 普通股 09988 89988 人民币 股票类型 描述 描述 不适用 上市于交易所 是 A. 回购报告 交易日期 回购股票数量 回购方式(注1) 每股回购价格或每股最高回购价格 $ 每股最低回购价格 $ 支付的总价格 $ 1). 2024年11月21日 3,727,200 在其他交易所 纽约证券交易所 美元10.86 美元10.68 美元39,992,669.64 回购的股票总数 3,727,200 支付的总价格 $ 美元39,992,669.64 回购用于 注销的股票数量 3,727,200 回购用于持有的股票数量 0 作为国库股票 b. 1). 对在交易所具有主要上市的发行人的附加信息 授予回购授权的决议日期 2024年8月22日 2). 发行人被授权根据回购授权回购的股票总数 1,874,327,393 3). 根据回购授权在交易所或其他交易所回购的股票数量 (a) 160,455,888 0.86 % 截至2024年12月21日 4). 截至授予回购授权决议之日发行的股票数量的百分比(不包括国库股票) (a) x 100 / 截至授予回购授权决议之日的发行股票数量(不包括国库股票) 5). 在股票回购后发行新股票或销售或转让国库股票的禁售期,如在A部分所述 (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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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305 第5页,共6页 v 1.3.0 第II部分注释: 1. 请说明回购是在交易所、在另一家股票交易所(说明交易所名称)、通过私下安排还是通过一般要约进行的。 2. 根据主板规则10.06(3)(a)/ 创业板规则13.12的豁免规定,发行人未经交易所事先批准不得(i)发行新股,或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或(ii) 宣布计划发行新股,或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于其在交易所或其他地方的股份购买之后的30天内。 我们特此确认,上文“A部分”中在交易所(如有)进行的回购是按照主板规则进行的,并且自2024年7月5日已向交易所提交的说明性文件中的内容未发生实质性 变化。我们还确认上文“A部分”中在其他股票交易所上进行的任何回购是根据该其他股票交易所的国内规定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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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305 第6页,共6页,版本1.3.0 第三部分还必须由在交易所或其他上市的股票交易所出售库存股的上市发行人填写,该交易所或其他上市的股票应当根据主板规则100.6亿/创业板规则131.4亿进行披露。 关于在交易所或任何其他已上市的股票交易所披露的库存股的市场销售报告 不适用 提交者:张金玮 (姓名) 职务:秘书 (董事、秘书或其他授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