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A aramark第三份修訂後的2013年股權激勵計劃 1. 目的。Aramark第三份修訂後的2013年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是提供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吸引和留住關鍵人員的一種途徑,並提供一種方式,使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現任和潛在董事、高管、僱員、顧問和顧問可以獲得並保持公司的股權利益或獲得可能(但不一定)根據普通股價值計算的獎勵報酬,從而增強他們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福祉的承諾,並將其利益與公司股東的利益保持一致。 2. 定義。以下定義將適用於該計劃:
作爲董事,但任何最初被選舉或提名爲公司董事的個人,因爲實際或潛在的選舉競賽,這些術語在證券交易所法規14A-12規定的A-1 委員會14A下使用,就董事而言,或由董事會之外的任何人代表或自行進行的實際或潛在的授權代理或同意徵集的(四)完全清算或公司解散。此外,如果控制權轉移構成與爲延期支付補償並受《1986年稅收法案》第409A節監管的任何獎勵有關的支付事件,描述的交易或事件在下述子第(i)、(ii)或(iii)中對於該獎勵必須也構成「控制權轉移事件」,如《財政部法規》§ 1.409A-3(i)(5)中所定義的,根據該法規的第409A節的要求。 (h)「法典」指的是1986年的《內部稅收法典》,並對任何修訂後的版本以及根據其制定的任何財政部法規的任何部分的引用亦爲引用任何繼任條文和根據其制定的任何財政部法規。 (i)「委員會」指的是董事會的薪酬和人力資源委員會,根據第4(a)款或董事會所指定的子委員會。 (j)「普通股」指的是該公司每股面值爲0.01美元的普通股(以及可轉換爲此類普通股或可交換爲此類普通股的任何股票或其他證券)。 (k)「公司」指的是阿拉瑪克(Aramark),一家特拉華州公司,以及任何繼任公司。 (l)「授予日期」是授權授予獎勵的日期,或者授權中指定的其他日期。 (m)「延期股票單位」或「DSU」指的是根據計劃第10(b)款授予的每個整個延期股票單位有權獲得現金或一股普通股。 (n)「傷殘」指的是,除非授予適用於《稅收法》第409A節的各參與者的獎項之外的位置,對於每位參與者,由於參與者的疾病或受傷,參與者無法履行其日常職業的實質性職責;而且(ii)參與者定期由合格醫生照料;及(iii)由於那種疾病或受傷,參與者每月收入減少了百分之二十(20%)或更多(或產生了其他傷殘定義導致終止僱傭關係並在公司或附屬公司的長期傷殘計劃實施的效益下領取福利的情況,按適用時間的實施(「玻璃鋼計劃」))。如果授予適用於《稅收法》第409A節的各參與者的獎項,那麼「傷殘」一詞應該代替根據《稅收法》第409A節或適用時間的該法令的任何繼任條款下定義的「傷殘」一詞。對於此定義,術語「常規職業」指的是參與者開始傷殘時正在常規執行的工作,由LTD計劃提供的LTD計劃索賠管理員決定。 (o)「派息等值物」是指根據計劃第10(c)項授予的普通股股息等值物價值的權利(以現金或普通股支付)。 (p)「有效日期」是計劃(再次修改和恢復)在公司股東首次審批的日期(即2013年12月1日)之前的日期。 (q)「合格董事」是指相對於打算取得根據規則160億.3號根據證券交易所法規規則160億.3號在證券交易所法規下豁免第16(b)條款的行動而言的人,「非僱員董事」是指在證券交易所法規規則160億.3號下的「非僱員董事」的意義。
(r) 「合格人員」指任何(i)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僱用的個人;(ii)公司或關聯公司的董事;或(iii)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顧問或顧問,可以根據《證券法》註冊表S-8或根據《證券法》第701條或任何其他可用豁免,向其發行證券。(s)「交易法案」指1934年修改版證券交易法案,及任何後繼法案。章程中對「交易法案」的任何引用應被視爲包括該章節下的規則(或制定的規則),以及該章節或規則的任何規則、規例或其他解釋性指導,以及對該章節或規則的任何修訂或後續規定。(t)「行權價」在章程第7(b)款中給出的定義。(u)「公允市場價」意味着在任何日期,根據如下確定的普通股價值:(i)如果普通股在一個或多個美國已建立的國家或區域證券交易所上市,其公允市場價應爲該普通股的收盤成交價(如果未報告收盤成交價,則該普通股價格最後報告的日期的收盤價,這是普通股價格最後報告的日期)在該日期,如由委員會確定的,主要交易所上的綜合交易報價;(ii)如果普通股未在美國國家或區域證券交易所上市,但在確定其公允市場價所需的時候進行場外交易,其公允市場價應等於普通股被交易的最近日期上的最高和最低銷售價格的平均值,由Pink OTC Markets Inc.或委員會選中的類似組織報告;(iii)如果普通股沒有這樣交易,普通股的公允市場價應由委員會善意決定。(v)「正當理由」,在參與人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包括任何展覽和附件)(統稱「ELC協議」)簽訂的與就業和離職競爭或其他類似協議有關的協議中包含「正當理由」定義的情況下,對於參與人的ELC協議中給予的含義。避免疑義,如果參與者沒有簽訂ELC協議,或者參與者的ELC協議沒有包含正當理由的定義,則該參與者無權因正當理由終止關係。(w)「直系親屬」應在計劃第15(b)款中設定的含義。(x)「激勵股票期權」指委員會指定的根據《法典》第422條描述的激勵股票期權,且滿足章程規定的要求。(y)「可獲賠償人」應在計劃第4(d)款中設定的含義。(z)「否定性裁量」指計劃中授權委員會應用的裁量權,用於消除或減少績效補償獎的規模。(aa)「淨行權」指參與者行使期權的能力,通過指示公司從行使該期權後應發出的普通股中扣除,普通股數量等於其權證結餘價值加上參與者納稅限額的數額,公司隨即向參與者發行扣除後的普通股數。(bb)「非合格股票期權」指委員會未指定爲激勵股票期權的期權。(cc)「期權」指章程第7款下授予的獎勵。(dd)「期權期」在章程第7(c)款中給出的定義。
(ee) 「參與者」指由委員會選定參與計劃並根據計劃第6條獲得獎勵的合格人員。(ff) 「績效薪酬獎」指委員會根據計劃第11條指定的任何獎勵。(gg) 「績效標準」指委員會選擇用於確定某一績效獎勵計劃的績效目標的標準。 A-3 目錄(hh) 「績效公式」指某一績效期內,應用於相關績效目標的一個或多個客觀公式,以判斷對於某一參與者的績效薪酬獎,該績效期內是否賺取了所有、部分但不是全部,或者沒有績效薪酬獎。(ii) 「績效目標」指某一績效期間,委員會基於績效標準制定的一個或多個目標。(jj) 「績效期」指委員會可以選擇的一個或多個時間段,在此期間將衡量一個或多個績效目標的達成情況,以確定參與者享有及支付績效薪酬獎的權利。(kk) 「被允許的受讓人」應按計劃第15(b)條規定的含義解釋。(ll) 「個人」指作爲《證券交易法》第13(d)或14(d)條或該條例的任何後續條例用途而使用的「個人」。(mm) 「計劃」指Aramark 2013年第三次修訂的及修訂公司股票激勵計劃。(nn) 「限制期」指委員會確定的獎勵受限制的時間段,或者在適用時,衡量績效以確定是否獲得獎勵的時間段。(oo) 「限制股票」指在計劃第9條下授予的普通股,受特定限制約束(包括但不限於要求參與者在特定時間段內保持持續僱傭或提供持續服務的要求)。(pp) 「限制股票單位」指未擔保的承諾,根據計劃第9條授予以交付普通股、現金、其他證券或其他財產爲對象,受一定限制約束(包括但不限於要求參與者在特定時間段內保持持續僱傭或提供持續服務的要求)。(qq) 「退休」指如果未在獎勵協議中另有規定,參與者在達到60歲並且與公司、其任何隸屬公司和/或其各自的前身機構的僱傭達五(5)年後的退休。(rr) 「SAR期間」具有計劃第8(b)條中所賦予的該項術語意義。(ss) 「證券法」指1933年通過的證券法,及其任何後續法規。計劃中對證券法的任何條款的引用應視爲包括該條款下的任何規則、法規或其他解釋指導,以及對該條款的任何修正或後續條款、規則、法規或指導的規定。(tt) 「SEC」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uu) 「股票增值權益」或「SAR」指根據計劃第8條授予的獎勵。
(vv) 「股份獎勵獎項」是指計劃第10(a)條項下授予的獎項。 (yy) 「行使價格」指,除非委員會在替代獎項的情況下另有規定,(i) 與期權並行授予的 SAR 的行使價格,或者 (ii) 獨立於期權授予的 SAR 的發放日的公允市值。(zz) 「子委員會」具有計劃第4(a)條中規定的含義。(aaa) 「替代獎項」具有計劃第5(e)條中規定的含義。(bbb) 「稅收扣繳」是指根據計劃第15(c)條授予的本公司授予的任何獎項的任何聯邦、州、地方和非美國所得稅和就業稅的稅收扣減。 A-4 目錄 (ccc) 「關係終止」表示 (i) 如果參與者是公司或任何關聯公司的僱員,即參與者因任何原因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僱傭關係 終止;(ii) 如果參與者是公司或任何關聯公司的顧問,即參與者因任何原因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諮詢關係 終止;(iii) 如果參與者是公司或任何關聯公司的董事,即參與者因任何原因終止擔任公司或關聯公司董 事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根據前述法規,因所述關聯公司不再由公司 (無論該處置是由公司或其關聯 公司進行的) 持有而不再是公司關聯公司。(ii) 有效日期;期限。計劃應自生效日期起生效。計劃的到期日期爲生效日期的十週年之日起,此後不得根據本計劃授予獎勵;但是,該到期不會影響當時持有的獎勵,且計劃的條款和條件將繼續適用於此類獎勵。 (iv) 管理。 (a) 委員會將管理該計劃;但是,薪酬和人力資源委員會還可以隨時將管理權委託給薪酬和人力資源委員會的任何子委員會和董事會還可以隨時將管理權委託給董事會的任何其他委員會(該等委員會由薪酬和人力資源委員會或董事會的一名或多名成員組成,且可能完全由公司首席執行官組成,只要其爲董事會成員)。 ,但是爲獲得《證券交易法》第16(b)條規則160億.3規定的豁免而必要時,(i) 薪酬和人力資源委員會或該子委員會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董事組成 (ii) 薪酬和人力資源委員會或子委員會中的每位成員,在其對計劃下的獎勵採取任何行動時,都必須是合格董事。然而,薪酬和人力資源委員會或子委員會成員未能符合合格董事資格的事實不會使薪酬和人力資源委員會或子委員會根據計劃無效授予的任何獎勵無效。委員會的多數成員構成法定人數。出席設法定人數的任何會議的成員多數通過的或由委員會書面批准的行爲將視爲委員會的行爲。委員會還可以將授予公司的執行官或其他僱員授予此類獎勵的權限轉讓給非執行官或非公司「官員」(如證券交易法第16節中定義)的人員,以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b) 在遵守計劃和適用法律的規定的前提下,委員會除其他計劃授予的明確職權和授權之外,還擁有唯一和全面的權威,從而可以:(i) 指定參與者;(ii) 確定授予參與者的獎勵的類型或類型;
(三)確定普通股涵蓋的股份數量,或在與獎勵相關的支付、 權利或其他事項方面計算的股份數量;(四)確定任何獎勵的條款和條件以及對其進行的任何修正;(五)確定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以及在何種情況下獎勵可以用現金、 普通股、其他證券、其他獎勵或其他財產結算或行使,或取消、 聲明失效或暫停以及確定獎勵可以以什麼方法或方法結算、行使、 取消、 聲明失效或暫停;(六)確定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以及在何種情況下現金、 普通股、其他證券、其他獎勵或其他財產的交付以及與獎勵有關的其他金額應自動推遲或由參與者或委員會選舉推遲;(七)解釋、 管理、 協調計劃中的任何不一致之處,糾正計劃中的任何缺陷並補充計劃中的任何遺漏以及與計劃有關的任何文書或協議以及計劃下授予的任何獎勵;(八)制定、 修改、 暫停或放棄任何規則和規定,並任命委員會認爲適當的代理人以妥善管理計劃;(九)加速獎勵的投入或行使,支付或限制期滿;(十)做出委員會認爲有必要或希望進行的任何其他決定並採取任何其他行動以管理計劃。A-5 目錄(c)除非計劃中另有明文規定,否則計劃或任何獎項或根據計劃授予的任何獎項或任何文件中的所有指定、決定、解釋和其他決定應完全由委員會自行決定,可隨時進行,對所有個人或實體具有最終性、 最具有約束力,並且對所有個人或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公司、 其任何關聯公司、 任何參與者、 任何獎勵持有者或受益人以及公司的任何股東。 (d)董事會成員、委員會、委員會代表或公司的任何董事、 員工或代理(每個這樣的人,稱爲「可獲補償人」)對於在誠信條件下有關計劃或根據本計劃授予的任何獎項所採取或未採取的任何行動或做出的任何決定均不負責任。每個可獲賠償人應得到公司的補償並免受任何可能由此可獲賠償人在參與或因任何根據計劃或任何獎勵協議下采取的行動所導致的任何損失、 成本、 負債或費用 (包括律師費)的負擔,以及該可獲賠償人根據公司批准在解決方案進行的費用, 或支付的費用, 或支付的賠償款項 例如,進行了任何判決的抵償款項 在 進行的任何此類訴訟中,諸如, 可獲賠償人,規定公司應有權自行承擔和辯護任何此類訴訟行動或訴求,並且一旦公司通知其有意承擔辯護,公司應爲此辯護擁有相應控制權,還有權選擇公司的律師提供辯護。上述賠償權不可用於限制個人的權利 委託人可根據公司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規手 ,或根據法律或其他方式享有的其他任何賠償權利,或公司可據此對其進行賠償 或使其免受損害的其他權力。 (e)儘管計劃中的任何規定相反,董事會可自行決定隨時授予獎勵並就有關獎勵管理計劃 隨時隨地。 在任何這種情況下,董事會應享有計劃授予委員會的所有授權。 5. 獎勵授予;計劃限制內的股票 A)委員會可以不時向一個或多個合格人員授予期權、 股票增值權、 限制股票、 限制股票單位、 推遲股票單位、 股息等價物獎勵、 股票獎勵和 / 或績效補償獎勵。 B)根據以下限制授予計劃的獎項:(i)根據計劃第12節的規定, 委員會獲得授權在計劃下交付3650萬股普通股;(ii)根據
根據該計劃的第12節,激勵期權行使的普通股股票數量不得超過2,000,000股;(iii)根據該計劃第12節的規定,每個日曆年度內向任何單一參與者授予的期權或SARs不得超過2,000,000股普通股;(iv)根據該計劃第12節的規定,可根據該計劃第11節授予的績效報酬獎項覆蓋不得超過1,000,000股普通股,以任何單一日曆年度內向任何單一參與者授予,並且如果該績效報酬獎以現金、其他證券、其他獎勵或其他資產支付,則最多隻能支付關於這樣的獎勵涉及的績效期末最後一天的1,000,000股普通股的公允市值的部分;(v)根據該計劃第11(a)節描述的現金獎項,向任何單一參與者在任何一個日曆年度內支付的最大金額不得超過$10,000,000。此外,在任何一個日曆年度內授予給任何非僱員董事的普通股獎項的最大數量,連同該非員工董事在該日曆年度內獲得的任何現金費用,總價值不得超過$750,000(根據計算任何此類獎項的價值時基於該獎勵的授予日公允價值用於財務報告目的進行計算)。
擬定爲激勵股票期權的期權。激勵股票期權應僅授予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符合條件的員工,任何不符合《法典》規定的符合條件的人士均不得授予激勵股票期權。除非公司的股東以旨在符合《法典》第422(b)(1)條的股東批准要求的方式批准了該計劃,否則任何期權不得被視爲激勵股票期權,但只要獲得此項批准,該期權將被視爲非合格股票期權。對於激勵股票期權,該授予的條款和條件應受到《法典》第422條規定的規則的約束並符合這些規則。如果由於任何原因, 期望爲激勵股票期權的期權(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未能符合激勵股票期權要求,那麼,在非合格方面,該期權或相關部分應被視爲根據該計劃適當授予的非合格股票期權。行權價格。除委員會在替代獎勵的情況下另行規定外,每個期權的每股普通股行權價格(「行權價格」)不得低於每股普通股的公平市價的100%(按授予日期確定);然而,對於激勵股票期權授予的員工,在授予此類期權時,員工擁有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有類股票10%以上的表決權, 每股行使價格不得低於授予日期的每股公平市值的110%;此外,如果非合格股票期權是根據《法典》第424(a)條和第409A條規定的方式授予的,那麼非合格股票期權的行權價可以低於此處設置的價格。歸屬權及到期時間。期權的歸屬以及行使日期或由委員會確定的日期和/或以及由委員會確定的超過十年的期限後失效(「期權期」);但是,對於授予給在授予日期擁有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所有類股票表決權 10%以上的參與者的激勵股票期權,期權期不得超過授予日期後五年;此外,儘管委員會設定了任何歸屬日期,委員會可自行酌情加速任何期權的行使。行使方法和支付形式。在任何不行使期權之前,公司收到行使價格全額支付且參與者向公司支付與其任何稅務代扣義務相等的金額。已變得可行使的期權可通過書面或電子行使通知遞交給公司,依照期權條款支付行使價格。除委員會在任何獎勵協議中另有明確規定外,應可按如下方式支付總行使價格(和任何應付的稅款扣除):(i)以現金支付(通過向公司的銀行帳戶電匯即時可用資金或向公司開具的以公司爲收款人的已認證支票支付);(ii)通過放棄按行使時的公平市值估價的普通股股數(包括通過委員會批准的程序以公司名義擁有足夠數量普通股股份的認證代替實際向公司交付這些股份);(iii)根據淨行使安排;但是,在這種情況下,若委員會在良心判斷中確定淨行使將導致對公司及其子公司近期流動性需求產生重大負面影響, 則該局可以行使其判斷權,根據稅款扣除只有限制或禁止使用淨行使;(iv)以其他在行使日期上等於行使價格的財產支付。
(v)通過經紀輔助的「免現金行權」方式進行,根據該方式,公司會收到不可撤銷的指示副本,要求股票經紀人出售在期權行權後應交付的股票,並迅速向公司交付等同於行權價格的金額;或者(vi)採用本第7(d)條款規定的方法結合。儘管上述,如果在期權期限的最後一天,公允市場價超過行權價格,參與者未行使期權,並且期權未到期,該期權將被視爲參與者在該期限屆滿之前的最後一天實行淨行權,並且公司將進行適當支付。(e)行使通知。參與者(或根據第15(b)條款提供的其他人)可以按照計劃項下生效的期權行使通知規定和程序,按照其期權獎勵協議的規定全部或部分(但僅限於購買整數股)行使計劃項授予的期權(就其代表的普通股而言),向公司遞交通知(「通知」)。根據規定,通知可以包括以下內容:(i)參與者選擇行使期權;(ii)行使期權的普通股數量(「期權股」);(iii)期權股的支付方式(該方式必須在其獎勵協議條款下對參與者有效);(iv)參與者希望完成期權股購買的日期(該日期必須在該期權終止之前);以及(v)與通知有關的任何其他規定,與委員會可能不時要求的計劃一致。期權的行使日期應爲公司收到參與者通知和應付款項的日期。(f)對激勵性認股期權進行不合格處理通知。根據計劃授予激勵性認股期權的每位參與者應在發生如下行爲後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進行任何根據行使該激勵性認股期權所獲普通股的不合格處理。不合格處理是指在(A)激勵性認股期權授予日期後兩年或者(B)激勵性認股期權行使日期後一年之後之前對該普通股進行的任何(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銷售)處理。(g)遵守法律等。儘管上述,無論何時,都不得允許參與者以違反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法或任何其他適用法律,SEC的適用規定,或公司股票在列明或交易的任何證券交易所或經紀報價系統的適用規定違規的方式行使期權。8. 股票增值權(a)一般情況。計劃項下授予的每種股票增值權應由獎勵協議證明。授予的每種增值權應受制於本第8條款規定的條件,並受適用的與計劃一致但未與計劃矛盾的其他條件的約束,這些條件可體現在相應的獎勵協議中。任何計劃項下授予的期權可包括並聯的股票增值權。委員會還可以獨立於任何期權向有資格人員授予股票增值權。(b)歸屬配股及到期。與期權有關的股票增值權應根據相應期權的歸屬和到期規定變得可行,並按照相同的歸屬時間表和到期規定到期。
未授予期權的參與者將獲得該期權並有權行使,在委員會確定的日期或日期之後到期,且在不超過十年的期限內到期(“ SAR期);但無論委員會設定的任何行使日期如何,委員會可自行決定加速任何SAR的行使。 (c) 行使方法。 可行使的SAR可通過書面或電子行使通知的方式行使,根據獎勵條款,指定要行使的SAR數量及授予SAR的日期。 但如果在期權期限的最後一天(或在與期權無關的SAR期的情況下,SAR期),市價超過行使價,參與者未行使SAR或相應期權(如適用),且SAR或相關期權(如適用)未到期,該SAR將被視爲參與者在最後一天行使,並公司應就此做出適當支付。 (d) 支付。 一旦行使SAR,公司應支付給參與者的金額等於正在行使的SAR股份數乘以行使日Common Stock一股的市價超過行使價的多餘部分,減去參與者的任何稅款扣除義務的金額。 公司應按照委員會的決定以現金支付該金額,以Common Stock的市價價值支付,或兩者兼有。 9. 受限股票和受限股票單位。 (a) 一般情況。每次授予受限股票和受限股票單位應均有獎勵協議證明。 每次授予均受制於本第9部分規定的條件,並受所涉及的獎勵協議所反映的與計劃不矛盾的其他條件。 (b) 簿記和股票證書;託管或類似安排。 在授予受限股份時,委員會應通過無證書的簿記使得參與者的所有權得到認可。 如果公司選擇發行股東證書,那麼將以參與者的名義註冊的股票證書,如果委員會決定將受限股票由公司或託管而不是在釋放適用限制之前交付給參與者,則委員會可能要求參與者另外簽署並提交給公司(i)如適用的令人滿意的託管協議,和(ii)與該協議涵蓋的受限股票相關的適當的股權轉讓書。 如果參與者未能在委員會規定的時間內簽署證明受限股票獎勵的協議,如適用的託管協議和空白的股權轉讓書,該獎項將無效。 在本第9部分和適用的獎勵協議規定的限制下,參與者一般應當具有受限股票的股東權利和特權,包括但不限於投票權。 至於被沒收的受限股票,公司應返還發給參與者的顯示該股票的股票證書,參與者對該股票和關於該股票的股東權益的所有權均終止,公司無需再作進一步義務。 (c) 簽發。 與任何受限股票相關的受限股票期限將在委員會確定的日期或日期,並在此日期或日期放棄。 (d) 簽發受限股票和解決受限股票單位。 (i)在關於任何受限股票的限制期滿時,適用獎勵協議中規定的限制將對該股票的影響消失,不得作廢該股票,而與適用獎勵協議規定的內容一致。如果使用了託管安排,在此期滿時,公司應免費交付未被沒收且限制期滿的受限股票股票證書給參與者或其受益人(向下舍入到最近的整股)。 任何可能已被委員會暫時扣留並以任何特定受限股票爲基礎並且應分配給參與者的紅利,應由參與者以現金或根據委員會唯一決定的方式進行分配
委員會在普通股份的每份股份以公允市值等於此類股息金額的股息股息,當此類股份上的限制解除時,並且如果此類股份被沒收,參與者將無權獲得此類股息(除非委員會在適用獎勵協議中另有規定)。 (ii)除非委員會在獎勵協議中另有規定,否則在關於任何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單位到期後,公司將無償地爲參與者或其受益人交付一份普通股爲每份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單位;但是,委員會可以自行決定,在獎勵協議中規定公司有權選擇(A)支付現金或部分現金和部分普通股,而不是僅交付關於這些限制性股票單位的普通股或(B)推遲普通股的交付(或現金或部分普通股和部分現金,視情況而定),超過限制期的到期日。如果在交付普通股份之外支付現金額替代。 pay現金的股份,此類支付的金額應等於限定股票單位的限制期到期日的普通股票的公允市值,減去參與者的任何稅收扣繳義務金額。 (e)限制性股份上的標誌。至適用範圍,根據該計劃授予的所有限制性股份所經的所有賬面分錄(或股票證書,如果有的話)都應攜帶一份實質上形式如下的賬面分錄註釋或標記,除了公司認爲適當的任何其他信息,直到所有關於這類普通股的限制結束爲止: 本證書和所代表股份的轉讓受限於ARAMARk 2013年第三次修訂和重訂的股票激勵計劃第A股獎勵協議,ARAMARk和參與者之間的限制股票獎勵協議。此類方案和獎勵協議副本已存檔在ARAMARk的主要執行辦公室。 10.股票獎勵;推遲股票單位;股息等值部分。 (a)股票獎勵。委員會可以根據該計劃向合格人員發行無限制的普通股,或以普通股計價的其他獎勵,或單獨或與其他獎勵合併,數量由委員會從時間決定。委員會自行決定的。根據該計劃授予的每個股票獎勵都應由獎勵協議證明。根據適用於計劃中的任何不與該計劃不一致的條件,應在適用獎勵協議中反映。 (b)推遲股票單位。每個推遲的股票單位授予應由獎勵協議證明。每份這樣的授予應受制於本第10條(b)中規定的條件,以及可能反映在適用獎勵協議中的不與該計劃不一致的其他條件。每個推遲的股票單位應使其持有人有資格在延遲股票單位變得適格的日期或此後指定的結算日期(該結算日期可以(但不一定)是參與者終止關係的日期)上收到一股普通股。具有受委員會設定的役期表或其他條件或標準的延期股票單位獎勵的普通股份,直至滿足這些條件和標準的日期或之後才會發行。未經委員會另有規定,推遲股票單位的持有人將不會擁有關於這些推遲股票單位的公司股東權利,直到獎勵適格並且任何其他適用條件和/或標準都已滿足,並且普通股份已發行給持有者。 (c)股息等值部分。根據Common Stock宣佈的股息,委員會可以基於股息向參與者授予股息等值部分,作爲股息支付日期和參與者被授予獎勵之間的期間日期進行的,由委員會確定的未到期,行使,分發或到期的日期。根據委員會確定的公式和時間以及受到的限制,此類股息等值部分可能會轉換爲現金、額外獎勵或額外普通股份。除非經
由委員會在獎勵協議中規定。儘管如上所述,對於未償付的(i)期權或SAR或(ii)未達到役權條款的未獲收入分紅派息資格的獎勵,除非相應的獎勵符合其條款獲得役權。 11.績效酬金獎。 (a)一般情況下,委員會應具有權力,在計劃第7至10節描述的任何獎勵授予之時,將基於績效的獎勵授予爲績效酬金獎。 委員會有權向任何參與者授予現金獎金,並將該獎勵指定爲績效酬金獎。 (b)關於績效酬值獎的委託決定。就特定績效期而言,委員會應完全自主決定選擇此績效期的長度、要發放的績效酬金獎類型、將用來設立績效目標的績效標準、適用的績效目標種類和/或水平以及績效公式。 (c)績效標準。用於設立績效目標的績效標準應基於,目標水平的實現、目標百分比的增加,或僅實現以下一項或多項公司或業務集團措施(本文未定義的所有大寫字母術語均包含在公司進行審計的相關績效期財務報表中的定義之中,委員會可能明確修改並建立這些術語和定義,以與相關績效期相關聯):(i)利息和稅前利潤(EBIT),(ii)淨資產回報率(RONA),(iii)淨收益,(iv)稅後投資回報率(ATROI),(v)銷售額,(vi)收入,(vii)每股收益,(viii)總股東回報,(ix)股本回報率(ROE),(x)投資回報率(ROI),(xi)總業務回報,(xii)總投資回報率(ROGI),(xiii)經營性現金流入,(xiv)自由現金流,(xv)經營性收入,(xvi)稅前收入,(xvii)投資資本回報率(ROIC),(xviii)股價增長,(xix)利息,稅項,折舊和攤銷前收入(EBITDA)或(xx)利潤率,基於利息,經營性收入,對投資的稅前收入,EBITDA或任何其他利潤措施。這些措施可以基於絕對公司績效或公司績效相對於同行公司或其他外部所選績效措施的比較。金融指標可能根據美國通用會計準則(「GAAP」)確定或根據GAAP制定或能夠從GAAP派生出。期間確定時(或隨時以後),金融指標可能根據(或根據需要)相應地調整來包含或排除任何根據GAAP可包含或排除的項目。委員會還有權根據本段規定的績效標準,根據績效目標的實現,爲任何獎勵提供加快獲得役權。委員會應以客觀方式定義其選擇用於該績效期的績效標準的計算方式,並隨後立即向參與者傳達這些績效標準。 (d)修改績效目標。如果適用稅務和/或證券法允許委員會自行裁量修改統治績效標準而無需獲得股東批准這些變化,委員會應有權自行裁定進行此類修改而無需獲得股東批准。委員會被授權在任何時候自行決定,調整或修改此績效期的績效目標的計算,基於併爲適當反映以下事件進行:(i)會計準則或原則的變更,(ii)重大收購或剝離,(iii)重大資本交易,或(iv)任何其他異常、不經常發生的、非經常性項目,以至於此類調整在確定績效目標的時間被明確表明。 委員會還可以調整,向上或向下,如適用,績效目標,以反映任何其他項目或事件,只要任何這類項目或事件都被單獨標識爲績效目標調整所需的項目或事件,這是在確定績效目標的時間內確定的。 (e)支付績效酬金獎。
(i) 收到付款的條件。除非在適用的獎勵協議中另有規定,參與者必須在績效期的最後一天受僱於公司,才有資格獲得該績效期績效報酬獎的付款。 (ii)限制。只有在以下範圍內,參與者才有資格獲得績效報酬獎的支付:(A)實現了該期間的績效目標;和(B)根據績效目標的應用,該參與者績效報酬獎的部分或全部根據已實現的績效目標賺取。 (iii)認證。在完成績效週期後,委員會將書面審查並認證績效週期的績效目標是否已經實現,在什麼程度上已經實現,並如是實現,計算並書面認證根據績效目標爲該週期所賺取的績效報酬獎金額。然後,委員會將確定每位參與者績效週期實際應支付的績效報酬獎金額,並在此過程中可以行使負面裁量權。 (iv)使用負面裁量權。在確定個別參與者績效週期的績效報酬獎的實際金額時,如在委員會的獨立判斷下,可以通過使用負面裁量權來減少或消除績效週期中根據績效目標應根據績效公式獲得的績效報酬獎金額,如果該減少或消除是適當的。除非另有規定,委員會不得行使裁量權以(A)在績效週期中未實現績效目標的情況下授予或支付績效報酬獎;或(B)將績效報酬獎增加至計劃第5節規定的適用限制之上。 (f) 獎勵支付的時間。爲績效週期授予的績效報酬獎應在完成本第11節所要求的認證工作後儘快支付給參與者,但在績效週期結束後的財政年度結束之後的兩個半月內必須支付。
(ii)提供替換或承擔獎勵,加速行權時間,解除限制或終止獎勵,或在此類事件發生前規定行使時間;和(iii)取消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行權的獎勵,並向持有者支付現金、普通股份、其他證券或其他財產,或所有這些的組合,由董事會確定的這些獎勵的價值(如果適用,可能基於公司其他股東在此類事件中獲得或將獲得每股普通股價格),包括但不限於,在現有期權或SAR的情況下,根據董事會指定的日期普通股權證或SAR指定普通股需支付價值超過各自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應理解,在此類事件中,任何行權價或行權價等於或超過普通股價值的普通股的期權或SAR可能會被取消和終止而無需任何支付或考慮)。爲避免疑問,在任何「權益重組」(根據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財務會計準則規範化主題718號股權薪酬的含義),董事會應根據此類權益重組公平或比例調整未行權的獎勵。本節12的任何激勵股票期權調整(除了任何激勵股票期權的取消外)僅應在不構成《法典》第424(h)(3)條規定的「修改」的範圍內進行,並且根據本節12進行的任何調整應以不不利影響根據《交易所法》第160億.3條款提供的豁免權,如適用。公司應向每位參與者通知根據此處調整的調整,並在通知後,該調整應爲所有目的確定性和有約束力。13. 變更控制的效應。除非獎勵協議另有規定,在發生(i)控制變更,並且(ii)在此後,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持有人的繼承人)無故終止任何給定參與者的關係,或因有正當理由而參與者在該控制變更日期2週年之前發生了終止,那麼儘管與計劃的其他規定相反,對於參與者當時的在職獎勵或全部或任何部分:(a)即時行使在關係終止日期的期權和SARs;(b)受限期將在關係終止日期到期(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放棄任何適用的績效目標);(c)在關係終止日期開始生效的績效期結束,對於每個這類績效期,所有適用績效目標應被視爲已達到適用的「目標」績效水平已被達到;(d)以往推遲的所有獎勵應儘快全額結算,但如果對於任何規定支付延期薪酬並受《法典》第409A條規定約束的獎勵,(I)在控制變更之前的關係終止,且A-13 目錄(II)此結算不違反公司或其任何目前有效的任何其他計劃、方案或安排下的任何預先存在的延期選項。在儘可能的範圍內,委員會根據前述各項報道執行的任何行動應以允許受影響的參與者有能力參與與其獎勵有關的普通股權利的變更控制交易方式和時間執行。14. 修正和終止。
(a) 方案的修正和終止。董事會可以隨時修訂、更改、暫停、終止方案或其任何部分;但前提是(i)未經股東批准不得對第11(c)條或第14(b)條進行修正(在該第14(b)條的規定中需要);(ii)未經股東批准不得進行任何修正、更改、暫停、終止,如果這些批准對使方案符合適用於方案的任何稅務或監管要求是必要的(包括但不限於遵守任何證券交易所或經紀報價系統的規則或要求,股票可能在該系統上列出或報價);進一步規定,任何可能嚴重不利於任何受益人或任何受讓人的權利的修正、更改、暫停、終止不得在未影響相關受益人、受讓人或受讓權益人的同意下有效。 (b)獎勵協議的修改。委員會可以在任何相關獎項協議條款的範圍內,放棄任何條件或權利、修改任何條款、改變、暫停、終止、取消或終止,事先或事後授予的任何獎項或相關獎項協議;但前提是,任何可能嚴重不利於任何已授予獎項的參與者的權利的權利、修改、更改、暫停、終止、取消或終止不得在受影響的參與者同意下有效;進一步規定,在未經股東批准的情況下,除非在方案的第12節中另有規定,(i)任何修改或修改均不得降低任何期權的行使價格或任何認股權證的行使價格,(ii)當每股行使價格或行使價格超過公平市值時,委員會不得取消任何未行權期權或認股權證,以現金或另一獎勵交換,委員會不得采取被視爲適用證券交易所或經紀報價系統股票股東批准規則的「重新定價」的其他行動在通用股上進行報價或報價的情況下。 (с)終止日期的延長。參與者的獎項協議可以規定,如果根據《證券法》的註冊要求或適用法律的其他要求發行普通股會違反任何時,跟隨參與者關係終止(但非在參與者死亡或殘疾之時)的期權或認股權證的行使將在以下兩者中較早的時間終止:(i)在第7(c)節規定的期權期限屆滿,和(ii)參與者關係終止後30天期間屆滿,行使期權或認股權證不會違反該註冊要求或其他適用要求。 (d)獎項授予的限制。在任何暫停期間或方案終止後均不得授予獎項,在計劃生效日期十週年後不得根據計劃授予任何獎項。 15. 一般。 (a)獎項協議。計劃下的每個獎項應由一個獎項協議證明,該獎項協議應規定獎項的條款和條件以及適用於獎項的任何規則,包括但不限於,由於參與者死亡、殘疾或終止關係或委員會確定的其他事件。這裏發佈的任何獎項的條款應對參與者的執行人、管理人、受益人、繼承人和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b)不可轉讓。 (i)每個獎項只能在參與者的有生之年行使,或者如果適用的法律許可,由參與者的法定監護人或代表行使。未經適用法律允許,任何獎項均不得由參與者分配、外債、抵押、附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擔保,而只能按照遺囑或依法繼承並分配的方式分配、外債、抵押、附加、出售、轉讓或擔保應無效並不得對公司或其他任何人可執行。
其附屬公司; 但是,指定受益人不構成轉讓、轉讓、抵押、出售、轉讓或負擔。 (ii) 未經前述許可,委員會可以行使其唯一的裁量權,允許(參與者轉讓)獎勵(除激勵股票期權之外)無需對任何保留目的制定的任何規則進行轉讓,以保留計劃目的,轉移到:(A) 任何參與者的「家庭成員」,如在證券法下S-8表格說明中使用的該術語(統稱爲「直系家庭成員」); (B) 僅用於參與者及其直系家庭成員受益的信託;或(C)其唯一合作伙伴或股東爲參與者及其直系家庭成員的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或(D) 委員會或董事會根據其唯一的裁量權公佈的任何適用獎勵協議中提供的(在(I)或(II)下根據適用的獎勵協議提供的任何其他受讓人(上述每個受讓人描述在文中(A),(B)(C)和(D)被稱爲「受讓受讓人」);但條件是,參與者提前書面通知委員會,說明擬議轉讓的條款和條件,並得到委員會的書面通知,說明這種轉讓將符合計劃的要求 (iii) 根據上一段遵守的任何獎勵的條款將適用於受讓受讓方,並且計劃或任何適用的獎勵協議中對參與者的任何提及將被視爲指向受讓受讓方,除非(A)受讓受讓人不得轉讓任何獎勵,除了通過遺囑或下降分配的法律;(B)受讓受讓人不得行使任何轉讓的期權,除非在合適的情況下有效的註冊聲明表明,涵蓋按照這致股票行使的謹慎(C)委員會或公司不需要對受讓受讓人提供任何通知,無論這種通知是否或否必須根據計劃或其他情況向參與者提供; (D)根據計劃條款和適用的獎勵協議,任何適用的維持條件和與參與者終止關係的後果 仍將應用於參與者,包括但不限於,只有在委託滿足適用的維持標準的情況下,委託或虛擬模擬指南才能被受讓人行使,並且只有在計劃的規定和適用的維持合同中明確指定部分時,聯繫人的關係終止。 (c)稅金扣繳。 (i)參與者應被要求向公司或其任何關聯公司支付,並且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有權並通過本授權扣減任何現金、普通股股票、其他證券或任何根據任期授出的獎勵或根據計劃應付的任何補償或應付的任何金額,其中金額(以現金、普通股、其他證券或其他財產)支付任何要求的扣繳稅款獎勵、其行使或某 就獎勵下的任何付款或轉讓,或根據計劃以及採取委員會或公司必要的行動,以滿足支付其扣繳和稅款的所有義務的意見 需要. (ii)在不限制上述第(i)款的一般性,委員會將行使其唯一的裁量權,允許參與者支付上述扣繳義務的全部或部分,即(i)無需支付給現金的任何金額 或交付其擁有的普通股股票,該普通股股票的公允市值等於這種扣繳義務,或(ii)公司自所需的普通股股票數量中扣除,這些股票基於普通股股票的 公允市值,或者根據獎勵的行使或結算,交付,包括但不限於,作爲淨行使結算的一部分贖回的股權,具有公允市值的股份數量 等等需要的扣繳義務(但不得超過最低規定的扣繳義務或,如果委員會允許,將不會導致不利會計後果並且符合適用法規的其他稅務情況的稅率)提供,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委員會可能行使其裁量權來限制或禁止使用
如果董事會真誠認定,允許將這些股票用於稅收扣繳將會對公司及其關聯方的近期流動性需求產生重大負面影響。沒有獎勵要求;無持續僱傭權;放棄。公司或其關聯方的任何員工或其他人均無權要求在計劃下獲得獎勵,也沒有任何權利,獲得獎勵後,有權獲得任何其他獎勵。不存在對待參與者或獎勵持有人或受益人的一致要求。獎勵的條款和條件以及董事會對其作出的決定和解讀不必對每位參與者相同,並且可以在參與者之間選擇性地進行,無論這些參與者是否處於類似情況。計劃或根據計劃採取的任何行動均不得被解釋爲賦予任何參與者要求留任在公司或其關聯方的僱傭或服務中的權利,也不應被解釋爲賦予任何參與者對繼續在董事會服務的任何權利。公司或其關聯方可以隨時解僱參與者,或終止任何諮詢關係,而無需對計劃或任何獎勵協議下的任何要求承擔責任,除非計劃或任何獎勵協議中明確另有規定。通過接受計劃下的獎勵,參與者將被視爲已放棄對獎勵繼續行權或解鎖的任何要求,或與未在計劃或任何獎勵協議規定的期限內繼續行權相關的賠償或補償權利,儘管在公司及其關聯方與參與者之間的任何書面僱傭合同或其他協議中可能有相反規定,無論這些協議是在授予日期之前還是之後簽署的。國際參與者。對於居住或工作在美國以外地區的參與者,董事會可以自行全權修改計劃或與這些參與者相關的現有獎勵的條款,以符合當地法律規定或爲獲得對參與者、公司或其關聯方更有利的稅收或其他待遇。指定和更改受益人。每位參與者可以向董事會提交一份書面指定一個或多個人作爲在其死亡時有權收取獎勵支付金額的受益人。參與者可隨時撤銷或更改其受益人指定,無需得到任何先前受益人的同意,只需向董事會提交新的指定。董事會收到的最後一個指定將控制;但是,除非在參與者死亡之前收到,否則不得生效,任何指定或更改或撤銷均不得在此類死亡之前以前辦生效。如果參與者沒有提交受益人指定,則受益人將被視爲其配偶,或者,如果參與者在死亡時未婚,則爲其遺產。關係終止。除非董事會另有規定,由於疾病、休假或請假引起的暫時離崗或其他職務轉移公司與其關聯方之間的職業或服務關係(或反之亦然),不應被視爲與公司或該關聯方的關係終止。不管計劃的其他規定如何,在任何獎勵方面,如果參與者仍是公司或任何關聯方的僱員或董事會成員,關係終止不應被視爲發生;如果參與者終止僱傭卻繼續擔任公司或任何關聯方的顧問,則關係終止將被視爲已經發生;但前提是,如果該段落的存在或其適用將導致根據《稅收法》第409A條徵稅,則此段落將無效。沒有股東權利。除非計劃或任何獎勵協議另有明確規定,在此根據獎勵計劃而約束的普通股份方面,沒有人被授予擁有特權的權利,直到這些股份發行或交付給該人爲止。政府和其他法規。公司就以普通股或其他考慮方式結算獎勵的義務將受到所有適用法律、規則和法規的約束,並受到政府機構可能要求的批准。
儘管存在任何與任何獎勵條款相牴觸的條款,公司不承擔出售或銷售的義務,且被禁止出售或銷售任何普通股股票,除非這些股票已根據《證券法》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銷售,或除非公司已獲得符合公司的律師意見,認爲除了這種註冊之外,可以根據任何可用豁免進行出售,且這種豁免的條款和條件已得到完全遵守。公司不承擔在《證券法》下爲銷售註冊任何普通股的義務計劃下要提供的所有普通股股票或公司的子公司提供的其他證券的證書都應受到委員會根據計劃、適用的獎勵協議、聯邦證券法律、證監會的規章和要求、任何證券交易所或經紀人報價系統以及其他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或非美國法律的任何停止轉讓指令和其他限制的限制,但不限制 計劃第9條的普遍性,委員會可以導致在任何給予計劃下授予的獎勵中增加任何其他條款或約定的權利,委員會酌情認爲這樣做是必要或明智的,以使此類獎勵符合任何政府實體的法律要求。
董事會成員和董事會每個成員在採取或不採取行動時應當充分理由,不對憑藉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獨立註冊會計師作出的任何報告或者計劃相關的任何與會公司或委員會或董事會的代理人提供的其他信息所作出或未作出的行爲承擔責任,且對於如此行事或未行事的善意所作出或未在其他離退休、獲利分享、集團保險或其他任何福利計劃的決定中考慮任何根據計劃支付的款項,除非在其他計劃中明確規定除外。所有關於計劃及因此而提供的獎勵工具的解釋和有效性的問題應當受特拉華州國內法的管轄,按照特拉華州國內法來解釋和執行,忽略任何可能導致適用非特拉華州法律的選擇或衝突法律規定或原則的選擇或衝突法律規定或原則(無論來源於特拉華州還是其他任何司法管轄區),即使依據該司法管轄區的法律選擇或衝突法律分析,某些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實體將會適用,在上述進行的進一步指導下,特拉華州的內部法律將支配對該計劃的解釋和構建,即使在該司法管轄區的法律選擇或衝突法律分析下,某些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實體法律將被視爲通常意義上的同樣適用。如在任何司法管轄區或對於任何個人或實體或獎勵而言,計劃或任何獎勵或獎勵協議的任何條款或已成爲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的或被視爲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的,或會使計劃或任何獎勵根據委員會認爲適用的任何法律被取消資格,該條款應當被解釋或視爲修正以符合適用法律,或如果在委員會決定不改變計劃的意圖或獎勵的情況下無法進行解釋或視爲修改,則該條款應當被解釋或視爲在該司法管轄區、個人或實體或獎勵方面被刪除,計劃及任何該樣的獎勵應當繼續全面有效。公司在計劃項下的義務應當對公司的任何繼任法人或由公司的合併、合併或其他再組織產生的組織,或對公司的所有資產和業務實質上繼承的任何繼任法人或組織具有約束力。計劃管理費用由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承擔。陽性代詞和其他陽性詞將同時適用於男性和女性。計劃中各條款標題僅供參考方便,在任何衝突出現時,計劃的文本而非該等標題將控制。儘管如上,委員會可能要求,作爲根據計劃授予和/或接受普通股的條件,參與者應當根據其單獨和絕對自主裁量,簽署鎖定、股東或其他協議。參與者應當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支付所需金額,以接收根據計劃制定的任何獎勵的普通股。基於內部收入法典第409A節的適用程度,並且儘管本計劃的任何其他規定,本計劃及此處授予的獎勵應當按照內部收入法典第409A條的規定進行管理、運作和解釋,此外,如果任何獎勵適用於內部收入法典第409A節,(a)計劃或適用的獎勵協議中關於參與者關係終止的引用應被視爲參與者經歷了內部收入法典第409A條所規定的「服務解僱」日期,且(b)根據任何此類獎勵應付的任何股份或現金分期應當被視爲內部收入法典第409A條規定的「單獨支付」,此外,如果在參與者與公司解除服務關係時,參與者是內部收入法典第409A條規定的「特定僱員」,並且推遲任何根據任何獎勵下本應支付的支付或福利的支付日期是爲了防止根據內部收入法典第409A條課徵加速或額外稅,則公司將推遲任何根據本計劃支付支付日期。這樣的福利(不降低
將支付或福利最終支付或提供給參與者的最低程度降至法典第409A節所必需的程度,直至參與者與公司分層服務關係之日起再過六個月零一天的日期(或在法典第409A節允許的最早日期),如果此類支付或福利是在關係終止時支付的。此外,儘管計劃的任何規定相反,在委員會確定在支付和/或交付任何款項給參與者之前,根據法典第409A節,該款項對參與者應徵稅,公司可以(i)採納計劃和相關獎勵協議的修訂,以及委員會認爲有必要或適當的適當政策和流程,包括具有追溯效應的修改和政策,以維護計劃提供的預期稅收待遇以及根據計劃和獎勵作出的福利和/或(ii)採取委員會認爲有必要或適當的其他措施以符合法典第409A節的要求。不應採取任何措施使本計劃導致獎勵不符合法典第409A節的要求,對適用於該獎勵的程度而言。但是,在任何情況下,董事會成員以及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包括其各自的僱員、高管、董事或代理人)均不對任何參與者(或任何其他人)承擔與本第15(v)節有關的任何責任。 (v) 回收條款。所有獎勵(包括參與者在收到或行使任何獎勵或在收到或轉讓任何獎勵下面的普通股股票時實際或被推定獲得的任何回報、收益或其他經濟利益)應受到公司實施的任何回收政策的條款約束,包括但不限於爲遵守適用法律要求而採取的任何回收政策,包括但不限於《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及其根據該法頒佈的任何規則或法規,其範圍如在該回收政策和/或應用獎勵協議中所載。 (w) 關於任何公司行動的免責。除第15(v)節規定外,計劃或任何獎勵協議中包含的任何條款都不得解釋爲阻止公司或公司的任何聯屬公司執行被公司或其聯屬公司視爲合適或符合其最佳利益的任何公司行動,參與者或參與者的受益人不得因此類公司行動而向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主張任何權利。 (x) 聯屬公司員工。如果向公司的聯屬公司的員工或顧問授予獎勵,則公司可以根據委員會的指示向該聯屬公司發行或轉讓由獎勵涵蓋的普通股股票(如有),以委員會指定的合法對價條件,條件或理解是該聯屬公司將根據委員會根據計劃規定的獎勵條件向員工或顧問轉讓普通股股票。全部未上市或取消的普通股股票都將歸還給公司。 (y) 外國員工和外國法律考量。委員會可以向符合計劃條件的外國國籍個人授予獎勵,這些個人是外國國民,或位於美國以外,或未從在美國維護的工資表中獲得報酬,或受(或可能使公司受到)美國以外的國家或管轄區的法律或法規規定約束,就可能根據委員會的判斷爲促進和推動計劃目的的實現所必要或希望採取的與計劃規定的不同的條款和條件,委員會可以就任何必要或適當的修改、修訂、程序或分部計劃進行進行,並且以進一步實現這些目的爲目的,委員會可以對計劃規定的事項進行進行進行進行,以遵守這些法律或法規性規定。 (z) 無碎股。根據本計劃或任何獎勵不得發放或交付任何普通股的碎股,委員會應決定是否支付現金、其他證券或其他財產以代替任何碎股,或者是否應取消、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消除這樣的碎股或任何權利。由aramark董事會於2020年12月10日和12月21日及aramark股東於2021年2月2日通過,並自2021年2月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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