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根據《18 U.S.C.第1350章》的認證書
《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MAITONG年度報告 世 界 陽 光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K表格,截止日期爲2024年9月30日(以下簡稱「報告」),我,尚佳,公司的首席財務官,依據18 U.S.C. ss.1350以及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的規定,特此證明:
1. |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
2. |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如實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
由: | /s/尚佳。 | 日期:2024年11月25日 |
尚佳。 | ||
職稱: | 首席財務官 (首席財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