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及交易所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 6-K
外國私人發行人報告
根據13a-16或15d-16法規。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
2024年11月份
佣金 檔案編號:001-42418
明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註冊人姓名)
八樓, 祥泰工廠大樓
16 大有街
九龍新蒲崗
香港
(主要行政辦公室地址)
請使用勾選符號指示,登記者是否已提交或將提交依照表格20-F或40-F檔案的年度報告。
申報單 20-F ☒ 40-F ☐
如符合S-t條例第101(b)(1)條的規定,請用勾選方式表示,表格6-k將以紙本形式提交:☐
勾選框表示,如果申報人依據S-t法規第101(b)(7)條規定,以紙本形式提交6-k表格:☐
簽署具體材料協議。
於2024年11月21日,明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與亞歷山大資本有限合夥公司(作為根據書面承銷協議(「承銷協議」)命名的承銷商代表(「代表」)和其他承銷商共同稱為「承銷商」或獨立稱為「承銷商」) 簽訂了一項承銷協議,就由公司發行和出售1,500,000股面值為每股$0.0005的普通股(「普通股」)售價為每股$5.50,扣除承銷折扣和佣金。根據承銷協議,承銷商被授予一項期限為45天的選擇權(「超額配置權」),可以購買公司多達225,000股普通股,每股價格相同,以彌補超額配置。關於首次公開發行,公司將其普通股於2024年11月22日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納斯達克」)掛牌上市, 並於2024年11月22日生效以「MSW」為象徵的符號在納斯達克交易。
首次公開發行的重要條款已在最終招股說明書中描述,該招股說明書於2024年11月21日提交,由公司根據1933年修訂後的《證券法》第424(b)條規定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 2024年11月22日。首次公開發行是根據提交至美國SEC的F-1表格(文件號333-281817)的一項註冊聲明,最初由公司於2024年8月28日根據證券法提交,並於2024年11月21日生效成為生效的註冊聲明。
首次公開發行於2024年11月25日結束。該公司從首次公開發行中獲得的淨收益約為8,250,000美元,在扣除承銷折扣和佣金以及由我們支付的預估發行費用後(不包括在首次公開發行期間與超額配售選項有關的任何行使),
如首次公開發行說明書所述,該公司打算使用首次公開發行的淨收益(包括如果承銷商行使超額配售權以購買額外普通股時我們可能收到的任何額外收益),用於:(i) 擴大公司的員工;(ii) 償還銀行借款和融資租賃;(iii) 購置額外的設備;(iv) 采購企業資源規劃系統;及 (v) 一般營運資金用途。
對承銷協議的上述描述,應完全參照每份承銷協議的全文,附件1.1附有每份承銷協議的副本,並通過引用納入本文。
公司發布新聞稿宣布首次公開發行的定價和結束日期分別為2024年11月21日和2024年11月25日。新聞稿的副本作為附件99.7和附件99.8附上並通過引用納入本文。
此外,公司的某位普通股股東(「出售股東」),如在登記聲明中確認的,已同意向公眾提供最多總計500,000普通股的再銷售(「出售股東股份」)。出售股東可能通過公開或私下交易以盛行市場價格、相關市場價格或私下協商價格出售出售股東股份。
出售股東股份提供的重要條款在最終招股說明書中描述,日期為2024年11月21日(「出售股東股份招股說明書」),公司根據證券法第424(b)條向SEC提交,日期為2024年11月22日,登記聲明包含出售股東股份招股說明書的替換頁面,並於2024年11月21日生效。
有關發售股東發售,本公司代表股東登記發售股東股份,以供其不時沽售,並不會收取任何從發售股東股份沽售所得的收益。本公司已同意支付我們在發售股東發售說明書下提供的普通股登記過程中所遇到的所有費用和開支;然而,每位發售股東和任何買方均須負責支付所承擔的任何折扣和類似的銷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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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事件。
公司已採納業務行為和道德守則、審核委員會憲章、薪酬委員會憲章、提名和企業管治委員會憲章,分別附載為附件99.1、99.2、99.3和99.4至登記聲明書中,以及內部交易政策和執行薪酬追收政策,副本分別附載為附件99.5和99.6至此,並通過參考合併至此。公司的第二份修正和簡化章程及修正和簡化組織章程於2024年7月29日生效,副本分別附載為附件3.1和3.2。
財務報表和展示。
以下展品正在隨附提交:
展品 編號。 | 描述 | |
1.1 | 2024年11月21日佛教願和明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與亞歷山大資本交所進行的包銷協議(作為名稱中列出的承銷商的代表) | |
3.1* | 修訂後的公司章程 | |
3.2* | 修訂後的公司章程 | |
99.1* | 業務行為操守和道德準則 | |
99.2 | 審計委員會章程 | |
99.3 | 薪酬委員會章程 | |
99.4 | 提名委員會章程 | |
99.5* | 內幕交易政策 | |
99.6* | 高管薪酬恢復政策 | |
99.7 | 新聞稿,日期為2024年11月21日 | |
99.8 | 新聞稿,日期為2024年11月25日 |
* | 已提交 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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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根據《證券交易法》的要求,報告申報人已授權其代表在此簽署該報告。
明星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
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 由: | 汲明林 |
汲明林 | ||
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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