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5.1 2 ea022166101ex5-1_cyngninc.htm OPINION OF SICHENZIA ROSS FERENCE CARMELL LLP

 

第 5.1 展览

 

 

 

2024年11月25日

 

cyngn inc

1015 O’Brien Dr.

CA 94025门洛帕克

 

关于在表格S-3上注册的普通股

 

女士们,先生们:

 

cyngn inc.,一家德拉瓦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S-3表格的注册申报书(以下简称“注册声明书”),旨在根据1933年修订版的《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注册其普通股$0.00001面值每股(以下称“普通股”)的405,125股(以下称“股份”),供注册声明书中所列名称的卖方股东转售。

 

我们已经审查了该等文件的原本或副本、公司记录、政府官员的证书和其他我们认为有必要或建议为了提供此意见的文件。

 

在发表本意见时,我们未独立查询或调查,假定(i)提交给我们的所有原始文件均为真实完整,(ii)提交给我们的所有副本符合真实完整的原件,(iii)我们审阅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均为真实,(iv)所有执行文件的自然人当时和现在均具有法律能力,(v)我们审查的政府官员和公司官员证书中的所有陈述均为准确,以及(vi)公司在我们审阅的文件中就事实问题所作的所有陈述均为准确。

 

基于上述情况,并受下文所载的其他条件限制,我们建议您,我们认为,截至今日,这些股份已经有效发行,已全额付清并且不得被追溯。

 

本意见书中表达的意见仅限于特拉华州公司法、该法规定和解释的司法裁决,以及纽约州和美国联邦法律。我们不对本意见所涵盖的任何事项和(a)特拉华州的任何其他法律;(b)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或(c)任何县、市政府或其他政治分支、地方政府机构或当局的法律,应用或效力发表意见,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185 AVENUE OF THE AMERICAS | 31楼 | 纽约,NY 10036

电话(212) 930-9700 | 传真(212) 930-9725 | 网址WWW.SRFC.LAW

 

  

我们特此同意将此意见作为展示公开,进一步同意在其中使用我们的名称。通过给予这种同意,我们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所要求同意的人士类别。

 

  您真诚的,
   
   
  /s/ Sichenzia Ross Ference Carmel LLP
  Sichenzia Ross Ference Carmel L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