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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6节报告义务的有限授权
第16节报告义务
知晓这些证明,签署人特此任命并指定Dr. Martin b. Brenner或iBio, Inc.的Marc Banjak(“公司”),个人签署,作为签署人的真实合法代理人和代理,以:
(1) | 为签署人准备、代表签署人签署并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任何必要或建议的文件,以获取EDGAR访问码或在获得后对签署人的EDGAR访问码进行任何更新,使签署人能够向SEC进行报告的电子申报; |
(2) | 代表签署人签署的公司10%或以上注册证券类别的高管、董事或持有人,按照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节及其修正案(“交易法”)和相关规则提交表格3、4和5; |
(3) | 为签署人做与执行表格3、4或5相关的任何必要或期望的行为,完成并执行任何修订,并及时向SEC及任何证券交易所或类似机构提交这些表格或修订;以及 |
(4) | 根据上述内容采取任何其他性质的行动,在该代理人认为对签署人有益、符合最佳利益或法律要求的情况下,理解为根据本授权书由该代理人代表签署人签署的文件应为该代理人可以按其自由裁量权批准的形式,并应包含该代理人批准的条款和条件。 |
签字人特此授权该代理人 全权执行任何必要、适当或者合宜的行为,以行使 在此授予的所有权利和权限,就如同签字人如亲自 到场一样,拥有完全的替代或撤销权,特此对代理人或其 替代者所合法执行的所有行为进行确认和批准。签字人承认,前述代理人在应签字人请求担任此职务时, 并未承担也未由公司承担签字人遵守《交易所法》第16条的任何责任。
本授权书将在以下任意情况发生之前保持完全有效:a) 签字人不再需要就其在公司发行的证券中的持有和交易提交表格3、4和5,b) 签字人通过书面签署撤销前述代理人的授权,或 c) 除非该代理人不再被公司雇佣。
特此证明,签字人已于2024年11月23日签署本授权书。
/s/ David Arkowitz | |
大卫·阿科维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