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於2024年11月25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
註冊編號333-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S-8
登記聲明
在1933年證券法下
1933年證券法案
Sony Group 株式會社
(依照公司章程規定指定的登記證券名稱)
索尼集團有限公司
(譯為英文的註冊人名)
日本 | N/A |
(公司註冊或其他司法管轄區 組織) |
(國稅局雇主識別號碼) |
設於〒108-0075 東京都港區港南1丁目7-1
港區
東京 108-0075
日本
(總部辦公地址)
索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第五十一期存續權
關於索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五十一期認股權
第五十二批股票收購權系列 權利獲得
索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份
(計劃的完整標題)
索尼美國公司
25 麥迪遜大道,26樓
紐約,NY 10010-8601
注意:總法律顧問辦公室
212-833-8676
(代理服务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副本:
Michael J. Albano, Esq.
Cleary Gottlieb Steen & Hamilton LLP
One Liberty Plaza
New York, New York 10006
請在方框內打勾,指明申報人是否為大型加速遞交者、加速遞交者、非加速遞交者或小型報告公司。請參閱《交易所法》第120億2條中「大型加速遞交者」、「加速遞交者」和「小型報告公司」的定義。
(請勾選其中一項):
大型加速文件提交者 | ☒ | 加速檔案提交者 | ☐ | |||
非加速歸檔人 | ☐ (Do not check if a smaller reporting company) | 較小報告公司 | ☐ | |||
新興成長公司 | ☐ | |||||
如果一家新興成長型公司,請以√表示,如果登記公司選擇不使用擴展過渡期來遵守任何根據證券法第7條(a)(2)(B)條款提供的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準則 ☐ |
第二部分
註冊聲明所需資訊
項目 3。 參考書面的合併
以下列出的報告已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或提供(“」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由公司登記的資料,並已納入本文件,如有後續提交或補充的報告或其他資訊未被取代。
(a)公司於2024年6月25日向主管機關提交的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財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報告,包括該年度報告中在“Capital stock”項目“Additional Information”部分下列明的公司普通股描述;及
(b)公司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款修訂案提交的所有其他報告自2024年3月31日以來。交易所法)進自2024年3月31日以來,根據此登記聲明提交的全部報告。
此外,自本登記聲明提交之日起,直至提交表明已出售所有證券或取消註冊所有尚未出售證券的後效修正前,所有公司向主管機關提交的報告(僅適用於任何6-k表格的部分)均被視為納入本登記聲明中並成為其一部分。
本文件中或被納入或被視為納入的文件中的任何聲明將被視為受修改或取代,就此登記聲明而言,應視為受後續提交文件中的聲明的影響,該後續提交文件也是或被視為納入的文件修改或取代該許可。除非經修改或取代,否則不應視為本登記聲明的一部分。
項目4。 證券描述
不適用。
第5項。 主要專家和法律顧問的利益
不適用。
項目6。 董事和高管的賠償
根據日本《公司法》第330條和第402條第3款的規定,適用於登記人與其董事和高級主管之間的關係的是《日本民法》第10章第2部分第3部分。
第10節等條文實際上規定:
(a) 如果公司的一位董事或高級主管支付被視為必要管理公司事務的任何費用,他或她可以要求公司對此進行補償;
(b) 如果董事或高級主管已承擔管理其委託的事務所必需的義務,他或她可以要求公司代表他或她履行,或是在義務到期前提供足夠的安全措施;並且
(c) 如果一位董事或高級主管在管理委託給他或她的事務時無任何過失,導致他或她遭受損害,他或她可以要求公司對此進行補償。
公司已設立了董事和高管責任保險政策,對我們的董事和高管執行其各自職能時因特定行為產生的責任提供賠償。
第七項。 免登記申報
不適用。
第8項。 展品
以下附件已提交或參照於本登記聲明中(編號對應於Regulation S-K條款601處的附件表):
4.1 分配協議(包括Sony Group Corporation普通股第五十一系列股票認購權之條款與條件)(其英文翻譯)
4.2 分配協議(包括Sony Group Corporation普通股第五十二系列股票認購權之條款與條件)
4.3 發行人公司章程,經修改(其英文翻譯)
4.4 發行人董事會憲章,經修改(其英文翻譯)(作為發行人2024年度財務報告Form 20-F(檔案編號001-06439)的附件提交,並通過參考在此納入)
5.1 長島大野&常松律師事務所有意見,關於普通股的合法性正在註冊
23.1 普華永道的同意書 日本有限責任合夥
23.2長島大野&常松律師事務所對簽署人的同意書(包含在展品5.1中)
24.1 授權書(包含在簽名頁上)
107 文件費用計算表
第9項。 承諾
(a) 簽署人特此承諾的 申報人
(1) 在進行發帖或銷售的任何時期,需對本登記聲明進行有效前修訂: (i) 包括證券法第10(a)(3)條要求的任何招股章程; (ii) 在招股章程中反映有效日期後或最近的有效前修訂之事件或事實,無論單獨或綜合起來,係本登記聲明中所載資訊的根本變動; (iii) 包括有關分銷計劃的任何重要信息,該信息未曾在登記聲明中披露,或有關登記聲明中該等信息的任何重要修改; 提供的, 然而,如果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3條或15(d)條,登記商向委員會提交的或提供給委員會的定期報告已包含個準需通過該等段落包含在發帖有效修訂中的信息,則(a)(1)(i)段和(a)(1)(ii)段不適用于此。
(2) 為了確定《證券法》下的任何責任,每一個這樣的有效修訂應被視為涉及其中提供的證券的新登記聲明,並且在那時提供該等證券應被視為該等證券的首次發售。真正的 發行
(3) 通過有效後修訂,從登記中剔除未在發行終止時售出的任何正註冊證券。
(b) 本人 證明,為確定根據證券法的任何承擔,根據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條的規定提交的登記申報 書(及在適用的情況下,根據交易所法第15(d)條提交的雇員福利計劃的每方向報告)若被參照到登記申報書中,應被視為涉及當中所提供的證券的新登記聲明,並且在該時候提供這些證券的行為應被視為首次發行 真正的 發行
(c) 就證券法下可能允許注冊者的董事、董事董事和控制人士承擔責任的賠償而言,注冊者已被建議,根據證監會的意見,此等賠償違反了證券法所表達的公共政策,因此是不可強制執行的。如果董事、董事、董事董事或控制人士在與所註冊的證券有關的事務中聲稱對抗這些責任的賠償(除了以支付注冊者為在任何訴訟、訴訟或程序的成功防禦中所發生或支付的費用為除外),則除非根據其律師的意見,該事宜已被先例解決,否則注冊者將提交給適當司法管轄區的法院該問題,即例如其提供的賠償違反了證券法所表達的公共政策並且將受到該問題的最終裁決的管轄。
簽名
根據1933年證券法的要求,Sony Group Corporation證實它有合 理理由相信符合所有在S-8表格上進行申報的要求,並且根據受委託簽署此登記聲明的人員的一方授權(在2024年11月7日於日本簽署)
SONY GROUP CORPORATION | ||
作者: | /s/ Kazushi Ambe | |
Kazushi Ambe Sony Group 中國代表 |
我們,索尼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自正式任命廣樹戶內、和司神部、及彼得J. 金,為我們真實和合法的代理人和代理人,代表我們以我們的董事和官員的名義,執行任何行為和事項,並為我們在下列職位上以我們的名義執行任何和所有文件,上述代理人或代理人,或其中任何人,可能認為有必要或建議,以使該公司遵守1933年修訂版的證券法(下稱“證券法”證券法並遵守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規則、條例和要求,與公司在S-8表格上的登記聲明相關,包括但不限於,有權在我們或我們中的任何人的名義中以下列職位名義簽署任何修正案(包括後續有效的修正案);我們各自確認並核准所有上述代理人或代理人,或其中任何一人,根據本授權書將要做或致使的一切事項。本授權書可以簽署多份副本,每份應視為原件,但總體上構成一份文件。
根據證券法的要求,本登記聲明已由如下人士按照指示的職位於2024年11月7日簽署。
姓名 | 職稱 | |
/s/ 健一郎吉田 Kenichiro Yoshida |
主席兼首席執行官, 代表性企業執行董事, 董事會成員 | |
臨時代碼 Hiroki Totoki |
總裁,首席運營總裁 及財務長, 代表性企業執行董事, 董事 | |
/s/ Yoshihiko Hatanaka |
董事會主席 | |
Wendy Becker |
董事會副主席 | |
秋山咲絵 秋山咲絵 |
董事會成員 |
|
/s/ 岸上惠子 |
董事會成員 | |
/s/ 約瑟夫·克拉夫特 |
董事會成員 | |
/s/ 尼爾·亨特 |
董事會成員 | |
/s/ 威廉·莫羅 威廉·莫羅 |
董事會成員 | |
/s/ Shingo Konomoto Shingo Konomoto |
董事會成員 | |
/s/ 金某·彼得 Peter J. Kim |
索尼公司執行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及秘書; 授權代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