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 20549
表單
當前報告
根據第 13 條或第 15 (d) 條
1934 年《證券交易法》
報告日期(最早報告事件的日期):
(其章程中規定的註冊人的確切姓名)
(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 (註冊成立) |
(委員會 文件號) |
(國稅局僱主 身份證號) |
(主要行政辦公室地址) | (郵政編碼) |
註冊人的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如果自上次報告以來發生了變化,則爲以前的姓名或以前的地址)
不適用
如果是表單,請選中下面的相應複選框 8-K 申報旨在同時履行註冊人根據以下任何條款承擔的申報義務:
根據《證券法》(17 CFR 230.425)第 425 條提交的書面通信 |
根據規則徵集材料 14a-12 根據《交易法》(17 CFR) 240.14a-12) |
啓動前 根據規則進行通信 14d-2 (b) 根據《交易法》(17 CFR) 240.14d-2 (b)) |
啓動前 根據規則進行通信 13e-4 (c) 根據《交易法》(17 CFR) 240.13e-4 (c)) |
根據該法第12(b)條註冊的證券:
每個課程的標題 |
交易 |
每個交易所的名稱 在哪個註冊了 | ||
用複選標記表明註冊人是否是 1933 年《證券法》第 405 條(本章第 230.405 節)或《規則》中定義的新興成長型公司 12b-2 1934 年《證券交易法》 (§ 2401.2億.2 本章的內容)。
新興成長型公司
如果是新興成長型公司,請用複選標記註明註冊人是否選擇不使用延長的過渡期來遵守根據《交易法》第13(a)條規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準則。☐
項目5.02。 | 董事離職、特定職員選舉、董事會成員選舉、某些職員的報酬安排。 |
2024年11月22日,漢斯·畢曉普辭去萊爾免疫製藥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及董事提名和企業治理委員會成員的職務。畢曉普先生的辭職並非因與公司有任何分歧或爭議造成的。
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要求,註冊機構特此通過其代表,由授權簽署本報告的被授權人。
Lyell免疫製藥公司。 | ||||||
日期:2024年11月26日 | 由: | /s/ 馬修·朗 | ||||
Matthew Lang | ||||||
業務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