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 2 ea022257601ex3-1_eonresour.htm AMENDMENT NO. 1 TO THE AMENDED AND RESTATED BYLAWS OF EON RESOURCES INC

附件 3.1

 

修正案1

至修订后的

公司规章

EON RESOURCES INC.

 

(一间特拉华州公司)

 

这第一修正案对 公司章程(“规则EON资源公司,一家特拉华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自2024年11月26日起生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通过一致书面同意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1号。

 

现在,因此,解决了公司章程按以下方式进行修正:

 

公司章程的第2.4节,标题为“法定人数”,特此修订并全部重新规定如下:

 

第2.4节法定人数。 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公司的公司章程,随时可能经修改或重新规定(称为“公司章程”),或者这些章程,股东会议上以个人或代理方式出席的持有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中超过三分之一(33.33%)表决权的股东构成股东大会的法定人数,以便在该会议上进行业务交易,但是当特定业务将由作为一类或一系列投票的股票进行表决时,超过该类或系列已发行股份表决权的三分之一(33.33%)的股东构成该类或系列的法定人数以便进行该业务的交易。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未组成法定人数或代表权未被代理,公司股东大会的主席可以按照提供的方式不时地休会,直至出席足够数量的成员构成法定人数。在经过适当召开的会议上出席的股东会继续进行业务交易直至休会,尽管有足够数量的股东退出而导致法定人数不足。公司自有的股份或另一家公司的股份,如果该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另一家公司董事选举中表决权占多数的股份,则这些股份既不享有表决权也不被计入法定人数;第2.6节,直至出现法定人数为止。经适当召开的会议上出席的股东可以在休会前继续进行业务交易,尽管足以使法定人数不足的股东退出。公司自有的股份或另一家公司的股份,如果该另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多数表决权以选举该公司董事的股份,则这些股份既无权投票也不计入法定人数;provided然而在此不限制公司或其他类似公司行使其以受托人身份持有的股份的投票权。

 

RESOLVED除本修正案第1号对章程进行修改外,章程的其余部分仍然保持不变,并且经修改后继续完全有效。

 

 

 

 

鉴于该公司已导致由其首席执行官签署本第1号修正案,日期为上述第一次写明之日。

 

日期:2024年11月26日 EON RESOURCES INC.
     
  由: /s/丹特·卡拉瓦吉奥
  姓名:  但丁卡拉瓦乔
  职称: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