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5.1
Snell&Wilmer L.L.P.
休斯中心
拉斯維加斯,內華達州89169-5958
電話:702.784.5200
2024年11月26日
Applied Digital Corporation
3811 烏龜溪大道,2100號套房
德蘭斯, 德克薩斯州75219
有關S-8表格的註冊聲明
女士們,先生們:
我們 擔任Applied Digital Corporation的內華達特別法律顧問,這是一家內華達州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註冊事項有關,包括:(i)註冊 1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0.001,發行給公司員工和獨立承包商,根據公司的2024年全權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計劃」);以及(ii)根據計劃可能發行的 2,000,000股普通股,作爲計劃下的股份「回收」規定的結果(統稱爲「股份」),以上所述的股份由公司根據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的《註冊聲明表S-8》(以下簡稱「註冊聲明」)覆蓋,在這裏提及的日期左右提交。
根據證券法規S-k條例601(b)(5)項的要求,本意見與註冊聲明的提交相關。在此使用的所有大寫詞語,如未另行定義,應根據註冊聲明中的相應含義來解釋。
關於我們對公司的代表工作,以及下文中所述意見的依據,我們已依賴並審查了我們認爲需要以提供此意見的事實、法律問題和文件,包括以下文件的原件或經我們認可的認證副本 или其他標識(以下統稱爲「文件」):
1. 註冊聲明及附表;
2. 公司在內華達州州務大臣處備案的修訂後的公司章程,截至本日期修改的,由公司官員於本日期簽署認證;
3. 公司修訂的公司章程,截至本日期修改的,由公司官員於本日期簽署認證;
4. 內華達州州務大臣出具的處於良好地位的存續證明書,日期爲2024年11月25日;
5. 董事會通過的與計劃批准、根據計劃發行股份的授權以及準備和提交註冊聲明相關的決議,以及公司股東通過的與計劃批准相關的決議(統稱爲「決議」),由公司官員於本日期簽署認證;
6. 本日期由公司官員認證的計劃;
7. 公司官員簽署的關於某些事實的日期爲本日期的證書;及
8. 我們認爲有必要或適當的其他文件和事項,以表達下文所述意見,但須遵守此處所述的假設、限制和限制條件。
應用 數字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第2頁
在說明以下觀點時,我們假設如下:
A. 每位執行任何文件的個人,無論代表該個人還是其他人,均具有法律能力。
b. 我們收到的所有原件文件均爲真實。作爲未執行草稿提交給我們的所有文件在與已執行並交付的文件在本意見方面相關的各方面上並無不同。提交給我們的所有認證或複印件文件均與原件一致。所有此類文件上的所有簽名均爲真實。我們或代表我們查閱或依賴的所有公開記錄均屬真實和完整。文件中包含的所有陳述、擔保、聲明和信息均屬真實和完整。未對任何文件進行口頭或書面修改或修訂,並且各方或他人未通過行爲或遺漏作出對任何文件的任何條款的豁免。爲在下文中提供的意見而言,我們已假定,在每次發行股份時,公司將收到或已收到根據決議所要求的股份對價。
基於上述,根據本文中所述的假設、限制和保留意見,我們認爲股份的發行已得到妥善授權,並且當公司根據決議發行和交付股份,並且根據註冊聲明以及公司發行和出售股份付款和交付,所發行的股份將爲有效發行、完全實繳和無須追償。
我們僅就內華達州第78章修訂法中規定的一般公司法發表意見。對於其他法律或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以及美國法律,我們既不表示也不暗示任何義務。就本意見而言,我們假定股份將按照所有適用的州證券法或藍天法發行。
此處表達的意見僅限於特別設定的事項,不得推斷其他意見超出明確陳述的事項。我們不承擔在此後任何適用法律變化或在此後得知可能改變此處表達的意見的事實後補充此意見的義務。在不限制前述內容的情況下,我們既不表達也不暗示對註冊聲明的內容提出任何意見,除非在此處對股份明確陳述。
我們特此同意將此意見作爲附件提交給註冊聲明,並同意在其中使用我們事務所的名稱。在給出此同意時,我們不承認我們屬於《1933法案》第7條或委員會制定的規則和規定中要求同意的人員範疇。
此致 敬禮! | |
斯內爾斯內爾仕達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