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表31.1
認證
abrdn Australia Equity Fund, Inc. 的首席執行官
3d系統
我,傑弗裏·A·格雷夫斯博士,證明:
1.我已經審核了3d系統公司的10-Q表格報告;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實的重大事實陳述,也未遺漏以使根據製作這些表述的情況,本報告所涵蓋期間的陳述不具有誤導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實陳述;
3.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報告期內報告的註冊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本公司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據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定義)和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根據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定義),並做到:
(a)設計將謝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通過其他人在編制本報告期間內向我們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設計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者在我們監督下設計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以合乎一般公認的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提供關於財務報告可靠性和編制財務報表的合理保證;
(c)根據對註冊人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進行的評估,並在本報告中呈現了我們對於該等控制和程序自評估期末的有效性的結論;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註冊人在其最近財政季度內(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個財政季度)的任何會計報告內部控制變化,對註冊人的內部控制過程有實質性影響或有合理可能產生實質性影響;並
5.登記者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登記者的核數師和登記者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類似職能的人)披露:
(a)所有板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設計或操作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和
(b)有關本註冊人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在試圖影響本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詐問題已在本登記人的最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估中揭示。
日期:2024年11月26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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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 /s/ 傑弗裏·A·格雷夫斯博士 |
| 傑弗裏·A·格雷夫斯博士 |
職稱: | 總裁,首席執行官兼董事 |
|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