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6 ex-312snowflakefy2025q3.htm EX-31.2 文件


展览31.2
信安金融财务主管证明书
根据交易所法规13a-14(a)或15d-14(a)
根据第302条通过采纳
根据《2002年沙宾法案》的决议采纳



本人Michael P. Scarpelli证明:

1.本人已审阅过Snowflake公司的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2.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3.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4.申报人及其联合申报人负责建立和维护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中定义的)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中的定义),本人已:
a.我们设计或监督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与申报人及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在这些实体内的他人向我们知会,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期间;
b.在我们的监管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提供合理保证,为符合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的外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准备。
c.根据此次评估,本报告对申报者的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进行了评估,我们基于这一评估,对此期内的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得出了结论;
d.披露在本报告中,关于申报人最近一个财季(对于年度报告,是申报人的第四个财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对申报人的内部控制过程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或者可能对申报人内部控制有实质性影响;以及
5.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我和登记人的其他证明官已向登记人的稽核师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当职责的人)进行了披露:
a.所有重大的缺陷和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上的实质缺陷,可能对申报人记录、处理、综合与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且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申报人内部控制过程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


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由:/s/ Michael P. Scarpelli
姓名:Michael P. Scarpelli
职称:财务长
(信安金融主要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