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认证
18 U.S.C. §1350,
根据所采用的
2002年萨班尼-豪利法案第906条款
关于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铂金集团金属有限公司("公司")的40-F表年度报告,已于本日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我,Frank R. Hallam,公司首席执行官,根据18 U.S.C. §1350的规定,依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采用的条款,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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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 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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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要领域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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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Frank R. Hall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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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 R. Hall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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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首席执行官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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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