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1.1
302认证部分
我,肖恩·O康纳,证明:
1.我已经审阅了StoneX Group Inc.的年度10-k表格。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未遗漏以使根据制作这些表述的情况,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的陈述不具有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陈述;
3.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报告的注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登记人的其他核准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于《交易所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以及负责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定义见于《交易所法》规则13a-15(f)和15d-15(f)),我们已经:
(a)设计或监督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以确保与注册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定量或定性信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内通过其他组织的员工传达给本人;
(b)设计或监督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管控,以在公认的会计准则下为外部目的提供提供财务报告的可靠保证和财务报表的准备;
(c)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这一评估提出了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该评估的基础是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的情况。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发生的对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造成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对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造成重大影响的任何变化;和
5.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该登记机构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向该登记机构的审计师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同等职能的人)披露:
(a)涉及管理或其他在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构成重大欺诈行为,我都已经披露。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雇员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涉及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