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99.906CERT
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波动率证券trust的每位签字官员特此确认, 根据其所知,波动率证券trust在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期间内提交的N-CSR表格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并且N-CSR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波动率证券trust在所述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s/ Justin Young | /s/ 张金 | |
贾斯廷·杨 信安金融执行长 | 张金 信安金融官员 |
日期: | 11/29/2024 | 日期: | 11/29/2024 |
本声明伴随本报告的N-CSR表格,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款提出,不应视为由信安金融信托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款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