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3 2 grmn-ex31_3.htm EX-31.3 交易所-31.3

附件31.3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302條要求

認證

我,Clifton A. Pemble,證明:

1. 我已審閱Garmin Ltd.的年度報告表10-K/A的修正案第1號;並

2. 根據我所知,本報告不包含任何關鍵事實的不實陳述,也沒有遺漏必要說明的關鍵事實,以使發表的陳述在所作出的情況下,對本報告涵蓋的期間而言不具有誤導性。

 

 

 

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通過

/s/ Clifton A. Pemble

Clifton A. Pemble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