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3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302條要求
認證
我,Clifton A. Pemble,證明:
1. 我已審閱Garmin Ltd.的年度報告表10-K/A的修正案第1號;並
2. 根據我所知,本報告不包含任何關鍵事實的不實陳述,也沒有遺漏必要說明的關鍵事實,以使發表的陳述在所作出的情況下,對本報告涵蓋的期間而言不具有誤導性。
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通過 |
/s/ Clifton A. Pemb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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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fton A. Pemb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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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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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