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 20549
表格
目前報告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或15(d)條款
證券交易法1934年第13或15(d)條
報告日期(最早報告事件日期):
(依憑章程所載的完整登記名稱)
(成立州或其他管轄區) (公司註冊地) |
(證券交易所文件編號) 文件號碼) |
編號) 識別號碼) |
(主要行政辦公室地址,包括郵政編碼)
(註冊人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如有更改,請註明前名稱或以前地址) 不適用
請勾選以下適當的框框,以表示表格提交旨在同時滿足註冊人根據以下任何條款的提交義務(請參見一般指示A.2.): 8-K 提交此申報,旨在同時滿足發行人在以下任何條款下的申報義務(看見 請查看下面一般指示A.2.):
根據證券法第425條規定(17 CFR 230.425),書面通信 |
根據交易所法規14d-2(b)規定的預先啓動通信 14a-12 根據交易所法(17 CFR 240.14a-12) |
開始之前 根據規則的通信 14d-2(b) 根據交易所法(17 CFR 240.14d-2(b)) |
開始之前 根據規則的通信 13e-4(c) 根據交易所法(17 CFR 240.13e-4(c)) |
根據法案第12(b)條登記的證券:
每種類別的名稱 |
交易 標的 |
每個交易所的名稱 註冊在哪裡的 | ||
請在方框內打勾,指出申報人是否屬於1933年證券法規定的新興成長公司(本章節第230.405條)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定的新興成長公司(本章節第240.1.2億2條)的範圍。(一個法人實體必須選擇一個框) 12b-2 1934年證券交易法案 (§240.12b-2 本章節)
新興成長型公司
如果是新興增長企業,在覈取方框內指示註冊人是否選擇不使用依據交易所法案第13(a)條所提供的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準則的擴展過渡期。 ☐
項目5.07 提交安保持有人投票事項。
2024年12月2日,aptiv plc(以下簡稱“公司”)召開了法院會議和股東特別大會(以下簡稱“特別會議”),如公司於2024年11月6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SEC”)提交的代理人聲明(以下簡稱“代理聲明”)所述。 根據澤西法律和公司章程,特別會議上出席了法定人數。 下文詳細說明了特別會議上就各項事宜投票的結果。 本文中使用但未在此處定義的大寫術語應具有代理聲明中賦予其的含義。 在特別會議上投票的事項以及關於每項此類事項的最終投票結果如下。
在法院會議上,公司股東批准了以下提案:
a. | 批准代理聲明中規定的計劃的提案。 |
贊成 |
反對 | |
206,970,995 | 704,751 |
未有經紀人 不具投票權的投票 關於這項提議。
在臨時股東大會上,公司股東就以下提案進行了表決並予以批准:
a. | 一項提案,授權董事採取一切必要或適當的行動以執行該計劃;修訂公司章程以實施該計劃;並在計劃生效時,更改aptiv plc的名稱和地位。 |
贊成 |
反對 |
棄權 | ||
203,306,288 | 2,630,451 | 110,833 |
b. | 一項提案,批准代理聲明中描述的合併,前提是計劃生效並且有條件的。 |
贊成 |
反對 |
棄權 | ||
203,307,953 | 2,626,979 | 112,640 |
沒有任何經紀人 不具投票權的投票 關於這些提議
項目 8.01 其他事件。
受澤西皇家法院於2024年12月13日舉行的聽證會對方案的批准以及代理聲明中描述的某些其他條件的滿足的約束,預計方案將在2024年12月17日紐約證券交易所收盤後生效,之後Aptiv Holdings Limited (在方案生效後將更名爲“Aptiv plc”), 將成爲Aptiv集團的上市母公司。
2
簽名
根據1934年修訂的證券交易所法的要求,註冊者授權簽署本報告。
日期:2024年12月2日 | aptiv plc | |||||
由: | /s/ Katherine H. Ramundo | |||||
Katherine H. Ramundo | ||||||
行政副總裁、首席法律官、首席合規官暨秘書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