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 2 globalstar_ex3-1.htm EXHIBIT 3.1

 

展覽3.1

 

第三次修訂案到《賬戶執行延期薪酬計劃》

修訂及重編公司章程 OF
全球貨幣科創板收購公司。

 

根據特拉華州通用公司法第242條

 

全球貨幣科創板收購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是一家根據特拉華州法律設立和存在的公司,特此證明如下:

 

  1. 公司的名稱是全球星收購公司。公司的原始組織證明書於2019年7月4日以「YouStar Inc.」的名義向德拉瓦州國務卿提交(以下稱「證書」)。公司於2021年9月7日提交了修正證書,將公司名稱從「YouStar Inc.」變更為「全球星收購公司」。在2022年9月19日,公司提交了一份修訂和重述的組織證明書,該文件同時重述和修訂了證書的條款,並根據德拉瓦州一般公司法第228、242和245條的規定正式通過(以下稱「修訂和重述的組織證明書」)。

 

  2. 這一第三次修正是對公司修訂和重述組織證明書的修訂。

 

  3. 這一第三次修正是由擁有65%股權的股東在根據「德拉瓦州一般公司法」第242條的規定召開的股東會上投票通過的。

 

  4. 第9.1(b)條特此修訂和重述,全文如下:

 

  (a) 如果公司在發行結束後的12個月內未能完成首次業務組合,響應贊助商的請求,公司可以根據六個一個月的延期,將完成業務組合的時間延長額外六個月,從2024年12月22日延長至2025年6月22日,前提是贊助商(或其關聯方或允許的指定人)將存入信託帳戶,數額較小的爲(x) 60,000美元或(y) 每個公共股份0.02美元,對於與特別會議未贖回的每個公共股份,直到2025年6月22日,除非公司的首次業務組合已完成(“延期付款”),以換取在完成業務組合時支付的無息、無擔保的本票。該本票的總收益將存入信託帳戶,並用於根據第9.2節資金的發行股份贖回。

 

  5. 第9.2 (a)條款現已修訂並重述如下:

 

  (a) 在首次業務合併完成之前,公司應為所有發售股份的持有人提供機會,以便在首次業務合併完成時根據第9.2(b)和9.2(c)條款的內容和限制,讓其發售股份被贖回(根據該等條款,該持有人的贖回權利稱為「贖回權」),贖回金額為根據第9.2(b)條款確定的每股適用贖回價格(「贖回價格」)。

 

特此證明,全球貨幣 科創板收購公司已於2024年12月3日由授權官員在其名下和代表下正式執行此修正案至修訂和重述的證書。

 

全球星收購公司  
     
由:    
姓名: 安東尼·昂  
職稱: 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