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1
認證 依據
18 美國法典 第1350條,
根據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澳大利亞油籽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10-k表格年度報告(「報告」),我,Gary Seaton,公司的首席執行官,以及我,Bob Wu,公司的首席財務官,分別依據美國法典第18篇第1350節,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的要求,做出以下聲明:
(1)根據我的知識,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節的要求;以及
(2)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控件和運營結果。
/s/ 加里·西頓 | |
Gary Seaton | |
首席執行官 | |
2024年12月3日 | |
/s/ 鮑勃·吳 | |
鮑勃 吳 | |
首席財務官 | |
202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