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首席執行官和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的認證
根據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根據我所知,我,馬克·貝尼奧夫,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採納的《美國法典》第18節認證,證實Salesforce, Inc.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Form 10-Q季度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該Form 10-Q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準確地呈現了Salesforce, Inc.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 | | | | |
2024年12月3日 | /s/ 馬克·貝尼奧夫 |
| 馬克·貝尼奧夫 |
| 董事會主席和 首席執行官 (首席執行官) |
根據我的了解,我,Amy Weaver,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採用的《18 U.S.C.第1350節》作證,證實截至2024年10月31日結束的Salesforce,Inc.的第四季度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節的要求,並且該10-Q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正地呈現了Salesforce,Inc.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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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 | 艾米·維弗 |
| Amy Weaver |
| 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財務總監) |